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22-01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用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下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下同)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不超过 24.97 元/股(含,下同)的价格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并于 2021
年 4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
公告》,2021 年 5 月 6 日、2021 年 6 月 1 日、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8 月 2 日、
2021 年 9 月 1 日、2021 年 10 月 8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2021 年 12 月 2 日、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2 月 9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
年 3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2022 年 3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3%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截至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2,578,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93%,最高成交价为 19.6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83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648,926,962.48 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预计无法在原定回购截止日前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二、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延期的具体说明
公司自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根据
整体资金规划积极履行回购承诺。回购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减”、“双控”等产业政策变革,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在新冠疫情反复的背景下,经营环境更趋复杂严峻,行业面临短期需求收缩、供给增加和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在原定的回购期限内,公司预计无法完成回购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拟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2 年 9 月 29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1 年 3 月 30 日至 2022
年 9 月 29 日止。
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期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期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及进度对股份回购期限进行的延期,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期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回购实施期限延期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
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的股份变更用途或注销的风险;
5、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上述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实施或终止实施。
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