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20-056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
之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公告为收购人要约收购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纸业”或“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9 月 23 日、2020 年 9 月 24 日和 2020 年 9 月 25 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公告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或“收购人”)自 2020
年 8 月 28 日起要约收购公司 683,978,451 股股票。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 30 日内,本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 3 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1、被收购公司名称: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博汇纸业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966.SH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683,978,451 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1.16%
7、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8、要约价格:5.36 元/股
9、要约收购有效期:自 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26 日
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纸业涉及民生生活和工业等多个领域,收购人长期看好中国经济未来发展前景,坚定加大投资中国市场的力度,收购人拟通过本次交易进行战略整合,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全面要约收购是履行因金光投资通过控股子公司宁波管箱已持有博汇纸业20.00%股份及受让博汇集团100.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博汇纸业28.84%股份后成为博汇纸业的实际控制人且合计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超过30%而触发的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金光投资应当向上市公司除收购人控股子公司宁波管箱及博汇集团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A 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期限自 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26 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9 月 23 日、2020 年 9 月 24 日和 2020 年 9 月 25 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706066
2、申报价格:5.36 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上市公司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
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5、预受要约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的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被收购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内,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2、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3、收购结果公告
收购人将在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按相关规定及时向上交所公司部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五、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六、预受要约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合计 973 股。
七、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 2020 年 8 月 26 日刊登
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