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20-035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出具的《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要约收购事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情况说明
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延良先生及其配偶李秀荣女士与金光纸业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博汇集团”)100%股权。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金光纸业出具的《山
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要约收购是金光纸业履行通过控股子公司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管箱”)已持有公司 20.00%股份及受让博汇集团 100.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公司 28.84%股份后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超过 30%而触发的法定要约收购义务,向公司除收购人控股子公司宁波管箱及博汇集团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公司上市流通普通股(A 股)股东发出的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
为目的。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0-010 号公告。
二、要约收购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7 日、2020 年 4 月 7 日、2020 年 5 月 7 日发布《关于
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7 日、2020 年 4 月 7 日、2020
年 5 月 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0-020、临 2020-023、临 2020-031号公告。
金光纸业就博汇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法律和安卫环等重大方面进行了尽职调查,交易双方正就相关问题进行积极协商并努力缩小分歧,积极推动交易进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目前金光纸业提交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材料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受理,审查工作尚在进行之中,因此无法自披露前次《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2、公司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每30 日发布一次情况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公告关于本次交易的《要约收购报告书》。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