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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66 沪市 博汇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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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66:博汇纸业关于拟购买宿舍楼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2019/12/10)

公告日期:2019-12-10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19-04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宿舍楼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公
司《博汇纸业关于购买宿舍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中的《第十号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司对公告内容进行完善补充,补充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截止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山东厂区拥有员工数量 2857 人,其中外地员工
1308 人,专家 25 人,由于外地员工多租住当地居民楼和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宿舍楼,同时 2019 年公司年产 50 万吨高档牛皮箱板纸项目和年产 50 万吨高强瓦楞纸项目投产,进口设备对员工素质和职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改善员工住宿条件,进一步吸引高端人才,保持公司员工的稳定性,满足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和长远发展的需求,公司本次拟购买博汇集团职工宿舍楼 7 幢、专家公寓 6 幢。

    二、本次交易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了《青天评报字[2019]第 QDV246 号》评估报告,本次交易的定价是以该评估报告为基础。

    {一}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

  (一)收益法评估适应性分析

  本次评估的房地产周边租赁市场不发达,因此不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二)市场法的适用性分析


  本次评估的房地产为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的自建房地产,证载用途为成套住宅,目前主要用途为职工及专家公寓。周边房屋均为小产权房,近年来无商品房交易。因此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三)成本法适用性分析

  选用成本法,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房地产各个组成部分的价格,然后分别求取各个组成部分,再将各组成部分成本加总。该种方法直观且便于评估报告预期使用者理解。具体如下:

  房地产评估值(含税)=[全新不含税评估单价×(1+增值税)-房屋建成年期修正-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建筑面积

  1、式中:全新不含税评估单价=(土地成本+不含税建设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建筑面积

  其中土地成本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成本逼近法评估。

  (1)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基本原理及公式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基本原理是以政府公布的宗地所处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为基准,通过对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条件分析,对各影响因素进行系数修正,从而求得宗地地价的土地评估方法。公式如下:

  宗地单价=(基准地价+开发程度修正)×区域因素修正×期日修正×容积率修正×使用期限修正×土地用途修正+耕地占用税

  (2)成本逼近法基本原理及公式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息、利润、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投资利息+投资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2、式中:

  房屋建成年期修正=[全新评估单价-楼面地价]×年期修正系数

  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楼面地价×年期修正系数

    {二}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委估资产在本次特定评估目的下的市场价值,未考虑评估范围内资产形成过程当中可能涉及的负债、将来可能承担的资产抵押、担保事宜,
以及特殊交易方或特殊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估价的影响。并且,本次评估结论是基于以下假设得出的: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无重大变化;

  (二)委估资产目前所处的外部政治、经济、社会及行业环境无重大变化;

  (三)本次评估以产权人拥有评估对象的合法产权为假设前提;

  (四)委估资产在本次评估基准日后按证载用途使用;

  (五)由企业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资产清单及其他有关资料真实、合法、完整、可信。被评估单位或评估对象不存在应提供而未提供、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其他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事项;

  (六)国家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七)本次评估未考虑委估资产是否存在担保、抵押事宜;

  (八)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如果上述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委托人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结论。

    {三}评估结论

  博汇集团申报评估的资产账面净值为 32,750,544.02 元。评估后,评估值161,638,605.40 元,评估增值 128,888,061.38 元,增值率 393.54%。

  博汇集团申报评估的房地产在本次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为
人民币 161,638,605.40 元。(大写:壹亿陆仟壹佰陆拾叁万捌仟陆佰零伍元肆角整)
  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以本次披露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