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控股子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的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0 月 25 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控股子公司被立 案调查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820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 函”),公司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回复如下:
问题一:
一、请公司尽快核实天德福地被立案调查的具体情况并说明:(1)天德福地 涉案具体原因、金额、涉案人员及对天德福地的具体影响,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或 相关人员涉案的情形:(2)本次立案调查事项与前期公司发现原股东在与公司签 署收购协议时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隐瞒部分负债等情况是否存在关系;(3)除本 次立案调查外,天德福地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还涉嫌其他违法违 规行为,结合上述情况,请公司审慎评估该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并积极采取 应对措施。
回复:
(一)天德福地涉案具体原因、金额、涉案人员及对天德福地的具体影响,是 否存在上市公司或相关人员涉案的情形
1、2020 年 9 月 27 日,韶山市公安局接受天德福地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曾
攀峰报案,称曾聪育于 2020 年 6 月起伪造天德福地印章,非法签订合同。韶山公安局就曾聪育的涉案行为,成立调查组开始调查“9.27 伪造公司印章案”。
2、2020 年 11 月 2 日,韶山市公安局向天德福地出具《调取证据通知书》韶公
(刑)调证字【2020】1741 号,将 2014 年至 2020 年的所有“陵园公司财务票据、
客户销售合同等”悉数调取,至今未归还天德福地。韶山市公安局委托湖南国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所调取的资料进行审计。
3、韶山市公安局对“9.27 伪造公司印章案”调查一年后,向天德福地出具《立
案决定书》(复印件),“决定对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责任有限公司等公司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4、截止目前,天德福地除收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立案决定书》(复印件)
之外,暂未获得韶山市公安局其它相关资料通知。
经沟通,韶山公安局向天德福地提供一份由湖南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
具的《司法鉴证专项报告》(电子版,WORD 格式)。韶山公安局复函称“我局已将湖
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责任公司的立案决定书的复印件和司法鉴定报告电子档提
供给贵公司,这些文书与正式文书的内容无异,一样可以为贵公司解决方案提供准确
的数据支持”。
该司法鉴定报告所附表格内容以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为界将数据进行划分,具体
数据如下:
2018 年 11 月 30 日之前:
墓位合同或相应模式合同本金 返利合同(单独签订或在
序 销售模式 相应模式合同中)
号 签订单位 合同个数 合同金额 签订单位 合同个数
(元)
1 硬销(含返利终 陵园公司 962 30,295,971.00 / /
止)
陵园公司 375
2 兼职保底工资模式 陵园公司 378 19,310,403.00
生命文化 3
3 14 种购墓支付费用 陵园公司 547 23,317,209.00 陵园公司 547
模式
4 预收 陵园公司 4 32,728.00 / /
生命文化 6 335,000.00 生命文化 6
5 投资模式
陵园公司 12 859,640.00 陵园公司 12
合 / / 1909 74,150,951.00 / 943
计
2018 年 11 月 30 日之后:
返利合同(单独签订
序 墓位合同或相应模式合同本金 或在相应模式合同
号 销售模式 中)
签订单位 合同个数 合同金额(元) 签订单位 合同个
数
1 硬销(含返利终止) 陵园公司 349 10,576,710.00 / /
陵园公司 329
2 兼职保底工资模式 陵园公司 366 19,486,585.00
生命文化 37
陵园公司 308
3 养老模式 陵园公司 496 23,858,600.00
生命文化 188
4 预收 陵园公司 8 236,580.00 / /
5 生命之旅套餐 生命文化 1385 36,751,888.00 生命文化 1385
6 代销模式 生命文化 919 61,686,467.60 生命文化 919
7 代理模式 陵园公司 17 2,460,000.00 陵园公司 17
8 投资模式 生命文化 54 5,907,400.00 生命文化 54
合 / / 3594 160,964,230.60 3237
计
注:陵园公司即是天德福地。
湖南天润园生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生命文化”,实际控制人为曾聪育。公司对生
命文化没有任何投资。
因目前韶山公安局仍处于调查过程中,暂未就天德福地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
款案件的具体原因、金额、涉案人员等出具正式的调查结论,上述审计结果仅供现
阶段参考之用。同时,韶山公安局暂未就“9.27 伪造公司印章案”出具调查结论。
如韶山公安局就该案件有进一步调查结论,公司将及时向公众披露。
此外,公司与曾攀峰、曾馨槿于 2018 年 11 月 10 日签订的《增资及股权转让
协议》第六章中有明确约定约定。天德福地及原股东曾攀峰、曾馨槿保证:“6.2.6
条每份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完整和准确”、“6.2.20 公司原股东承诺,公
司如有在交割日前未依法足额缴纳或支付的税负、政府收费、强制的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等员工福利(已在账上计提的部分除外),有权部门或权利人在任何时
候要求公司补缴,或向公司追索,或公司因交割日前经营违规而受到处罚,公司原 股东将全额承担该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得向公司追 偿,保证公司均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因此,原股东曾攀峰、曾馨槿对于交割 日之前天德福地的经营违规(如有)应全额承担补缴、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 用,且在承担后不得向天德福地追偿,保证天德福地均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公司与天德福地原股东曾攀峰、曾馨槿签署《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业绩 对赌义务。经双方协商由曾攀峰任天德福地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曾聪育为经营负 责人。因此,天德福地实际经营权由曾攀峰、曾聪育等原经营团队管理。天德福地 在股权转让之前或之后,都是由原经营管理团队经营管理,天德福地作为独立法人 实体独立享有经营利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该案中,暂不存在上市公司或相关人员涉案的情形。
(二)本次立案调查事项与前期公司发现原股东在与公司签署收购协议时提 供虚假财务资料、隐瞒部分负债等情况是否存在关系
2020 年 8 月,公司发现天德福地原股东曾攀峰、曾馨槿在与公司签订《增资及
股权转让协议》时,存在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隐瞒部分负债等方式,骗取公司签订
《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所覆盖的审计期间为 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3 月
份。公司已向三河市公安局报案,并收到三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根据《司法鉴证专项报告》数据显示,本次立案所调查的非法吸收存款事项具有长期性和连续性,天德福地经营管理团队对签订销售合同并附加返利合同的方式,已有多年。
前期公司发现原股东在与公司签署收购协议时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隐瞒部分负
债等情况,只是天德福地经营存续期间的一段期间(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3 月)的
涉嫌违规行为。当时天德福地原股东提供了部分虚假销售合同,故意隐藏的资料就是部分返利合同,没有把这部分负债列示在报表中,也没有给尽调人员及公司提供。这部分资料是否被公安机关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性质,还暂无调查结果。
(三)除本次立案调查外,天德福地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还涉 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据韶山市公安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