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李高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7,656,737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16%,本次质押解除后再无质押状态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高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生投资有限公司、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福成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 515,273,629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2.94%,无质押状态股份。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
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高生先生将其持有的 17,65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用于提供融资担保。上述
质押手续已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2021 年 10 月 9 日,李高生先生收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
登记解除通知书》并转给公司。李高生先生已于 9 月 30 日将其持有的 17,65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完了质押解除的手续,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李高生
本次解质股份 17,65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9.9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5%
解质时间 2021 年 9 月 30 日
持股数量 17,656,737
持股比例 2.1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截至目前,本次李高生先生解除质押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如李高生先生未来进行股份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高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7,656,737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6%,无质押状态股份。李高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生投资有限公司、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福成先生合计持有公司515,273,629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94%,无质押状态股份。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