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1-026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 年成立,2013 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院 3 号楼 2048-62;
执业资质:中兴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年度完成 68 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李尊农,现有合伙人 145 人,注册会计师 920 人,其中从
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423 人。全所从业人员 2,864 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上年度业务收入 148,340.7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22,444.57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31,258.80 万元;净资产 39,050.98 万元;上年度审计公司家
数共计 10,633 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68 家,收费总额 7,651.80 万元。上
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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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310.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江山,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1 年,先后为海尔智家(600690)、赛轮轮胎(601058)、红星发展(600367)等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会计师:季万里,注册会计师,自 2014 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5 年,先后为渤海汽车(600960)等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勇,注册会计师,从 2000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支付中兴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 160 万元,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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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费用相同。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根据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按合同约定完成了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完成审计工作,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状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中兴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表决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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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