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一月
目 录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3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5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6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 19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1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股东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制定会议须知:
一、股东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本次股东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股东在大会上要求发言,需在会议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记顺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五、除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会秩序。
七、股东如需了解超出会议议案范围的公司具体情况,可以在会后向董事会秘书咨询。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类型和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开始
(三)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 569 号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召集人:渤海汽车董事会
(七)会议主持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主持召开
二、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二)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三)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
(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统计表决结果;
(七)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出具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现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主要涉及以下两方面:
一是在章程中补充党建相关内容,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0〕86 号)等文件要求,在总则中增加“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纲领性指引,明确了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详细描述党委主要职责,对董事廉洁从业提出新要求。
二是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公司章程做出部分适应性调整,对上市公司人员独立性、董事任职资格审查及职务解除相关规定、董事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的报备等条款进行了补充。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公司章程》修订案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1、将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2、《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例如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系非实质修订,不再作一一对比。
3、其他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则调整做出的适应性调整。
第一条 为维护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章程。
第十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
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
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
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组织的工作经费,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
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
理费中列支。
新增 第十五条 本章程对股东、公司,以及党委成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 第四十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
遵守下列规定: 下列规定:
(一)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者 (一)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者利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益; (二) 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
(二) 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 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
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 (三)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
(三)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 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
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 (四) 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四) 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五) 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
(五) 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 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员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六) 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
(六) 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 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与公司有关的未公开重大信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与公司有关的未公开 息,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重大信息,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 法违规行为;
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 不得通过非公允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
(七) 不得通过非公允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 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其 东的合法权益;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 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
(八) 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 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 独立性;
响公司的独立性; (九)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九)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的其他规定。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的其他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 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 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
的,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
第八十五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第八十六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 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 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 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 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