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4,785,705,451.55 元。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等因素统筹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公司 A+H 配股完成后的总股本 8,496,645,292 股为基数,向 2021 年度现金红利派发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2.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24,161,323.00元,占 2021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39.55%。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
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鉴于当时公司配股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董事会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暂不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计划于配股实施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目前公司A+H股配股发行工作已全部完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召开,董事会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核查并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基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确定的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股东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同上述董事会召开情况,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