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 2022 年 1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2021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建、行业文化建设要求及经营管理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原条款 修改条款 修改依据
第十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 第十条 在公司中,根据《公 根据《国务院
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 司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办公厅关于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 进一步完善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 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是 国有企业法必要条件。党组织在公司内发挥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 人治理结构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决策公司 部分,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的指导意见》重大问题,应先听取公司党组织 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支 等规定并结的意见,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 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合公司实际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 和经营层依法行使职权。董事 修改
营管理事项,董事会根据党组织 会、经营层决策公司重大问题,
研究讨论意见作出决定。 尤其是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
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
经营管理事项,应先听取公司
党委的意见,董事会、经营层
根据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意见作
出决定。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
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
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 根据公司经
旨:规范经营,谋求股东长期利 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方针 营实际修改
益的最大化。 政策,规范经营,贯彻落实创
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证券行
原条款 修改条款 修改依据
业文化核心价值观,聚焦国家
战略实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服务社会财富管理,积极履行
企业社会责任,持续健全各司
其职、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
保障投资者及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谋求股东长期利益的
最大化。
- 第十六条 公司文化建设 根据证监会、
的目标是推动践行“合规、诚 证券业协会
信、专业、稳健”的证券行业 相关要求,及
文化核心价值观,坚持可持续 《证券行业
发展理念,坚持与公司治理、 文化建设十
发展战略、发展方式、行为规 要素》内容新
范深度融合,坚持与人的全面 增
发展、历史文化传承、党建工
作要求、专业能力建设有机结
合,引导公司高质量发展,推
动打造一流现代投资银行。
- 第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完 根据证监会、
善的公司治理体系,为文化建 证券业协会
设提供有效的机制保障。建立 相关要求,及
科学的绩效考核与合理的薪酬 《证券行业
管理制度,将廉洁从业、合规 文化建设十
诚信执业、践行行业和公司文 要素》内容新
化理念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与 增
薪酬管理。
第三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 第三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 根据《上市公
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 司董事、监事
1 年内不得转让。 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和高级管理
…… …… 人员所持本
公司董事、监事、总裁以及 公司董事、监事、总裁以 公司股份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 其变动管理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 任职期间内,及时向公司申报 规则》第十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条修改
况;…… 动情况;……
第三十九条 股东的持股期 第四十一条 股东的持股 根据《证券公
限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期限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司股权管理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股 规定》第二十
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对所控 东通过换股等方式取得其他证 四条修改
制的公司股权应当遵守与公司 券公司股权的,持股时间可连
股东相同的锁定期,中国证监会 续计算。
依法认可的情形除外。 公司股东的主要资产为公
原条款 修改条款 修改依据
司股权的,该股东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对所控制的公司股
权应当遵守与公司股东相同的
锁定期,中国证监会依法认可
的情形除外。
第四十条 股东在股权锁定 第四十二条 股东在股权 根据《证券公
期内不得质押所持公司股权。股 锁定期内不得质押所持公司股 司股权管理权锁定期满后,公司股东质押所 权。股权锁定期满后,公司股 规定》第二十持公司股权的,不得超过其所持 东质押所持公司股权的,不得 五条修改
公司股权比例的 50%。 超过其所持公司股权比例的
股东质押所持公司股权的, 50%。
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利 股东质押所持公司股权
益,不得恶意规避股权锁定期要 的,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和公司
求,不得约定由质权人或其他第 的利益,不得约定由质权人或
三方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也 其他第三方行使表决权等股东
不得变相转移公司股权的控制 权利,也不得变相转移公司股
权。 权的控制权。
持有公司 5%以下股权的股
东不适用本条第一款规定。
第四十一条 公司股东及其 第四十三条 公司股东及 根据《证券公
实际控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其实际控制人不得有下列行 司股权管理
(一)…… 为: 规定》第二十
(七)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 (一)…… 九条修改
他行为。 (七)中国证监会禁止的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其他行为。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不得配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
合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发生上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不得
述情形。 配合公司股东及其控股股东、
公司发现股东及其实际控 实际控制人发生上述情形。
制人存在上述情形,应当及时采 公司发现股东及其控股股
取措施防止违规情形加剧,并在 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上述情形,
2 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 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违规情
会派出机构报告。 形加剧,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向
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
告。
第六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 删除 本条已被公
个人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持有 司章程原第
或者实际控制公司 5%以上股份 六十四条第
的,应当限期改正;改正前,相 (七)项内容
应股权不具有表决权。 涵盖
第六十二条 股东有权按照 第六十三条 股东有权按 根据《上市公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 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 司章程指引》事诉讼或其他手段保护其合法 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手段保护其 第三十六条
原条款 修改条款 修改依据
权利。 合法权利。 修改
…… ……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二
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 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