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绿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天绿能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曹欣、李连平、秦刚及吴会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协议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书面意见如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守公允的市场价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本年年初至 2021 年度 预计金额与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1 年 9 月 30 交易上限 发生金额差异较
日实际发生额注 大的原因
存款服务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 252,735 357,000 /
有限公司
贷款服务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 189,927 500,000 /
有限公司
票据贴现服务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 4,372 不适用 /
有限公司
担保服务、承兑
服务、委托贷款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 63 不适用 /
服务及其他收 有限公司
费类金融服务
注:存款、票据贴现服务的实际发生额指的是每日最高余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存款服务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 357,000 357,000
限公司
贷款服务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 400,000 400,000
限公司
票据贴现服务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 50,000 50,000
限公司
担保服务、承兑服务、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
委托贷款服务及其他 限公司 500 500
收费类金融服务
注:存款、贷款及票据贴现服务的年度上限指的是每日最高余额,担保服务、承兑服务、委
托贷款服务及其他收费类金融服务的年度上限指的是手续费总金额。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的主要预测依据
在考虑《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各项年度上限时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1、存款服务:
(1)作为公司的资金管理策略之一部份,透过将流通性强的资金集中于利
率较优惠的若干选定金融机构,以受益于经扩大的规模经济,公司计划将其部分
现金结余存入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而集团
财务公司已向公司承诺,其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内使用存款服务的公司从商业银行获得的同期限、同阶段、同类型存款的利率。考虑到集团财务公司在过往八年内持续为公司所提供的优质服务,公司对集团财务公司能力有充足的信心,决定为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而深化与集团财务公司的合作。
(2)根据公司现时风电及天然气业务扩张计划,公司计划于2022年至2023年增加其风电容量和天然气销售量。相关容量的增加及天然气销售量的增长将令公司产生正向现金流,从而实现货币资金结余的增长。
(3)公司基建项目增多将引致对基建项目贷款的额外需求,从而将令公司提高其债务融资规模以及增加其现金结余。
(4)应收账款集中到位时将在短期内增加大量现金,导致存款增加。
(5)期初存款余额(即按综合基准公司于财政年度年初之现金结余)于2022年至2023年产生的应计利息。
2、贷款服务:
(1)公司向集团财务公司的借款余额。
(2)期初贷款余额(即按综合基准公司于财政年度年初之现金结余)于2022年至2023年产生的应计利息。
(3)根据公司现时风电及天然气业务扩张计划,公司的项目资金需求。
3、票据贴现服务:
(1)公司预期每年于日常业务经营过程中收到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数额及拟使用票据贴现方式进行融资的需求。
(2)由于根据人民银行的政策,采用电子票据贴现方式促使集团财务公司获得较低的利率以重新贴现或远期贴现电子票据,令集团财务公司的融资成本降低,并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向公司提供票据贴现服务。因此,公司预期未来两年会逐步增加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的票据贴现交易。
(3)公司如全面使用集团财务公司的电子票据贴现系统的业务计划,预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预计所需的票据贴现服务水平及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票据贴现服务的预期可动用余额。
4、其他收费类金融服务:根据本公司预期每年于日常业务经营过程中对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种类和数量的需求,根据集团财务公司收取的手续费总金
额厘定上述上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投”)直接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 成立时间 2013 年 1 月 18 日
司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9 号裕园广场 A 座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
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
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经营范围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
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行拆借;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 9113000006165450XJ
代码
法定代表人 袁雁鸣
实际控制人 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 2020.12.31
总资产(万元) 1,159,856.97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万元) 237,471.36
(经审计)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30,528.75
净利润(万元) 13,048.95
注:2020年度相关数据已经河北圣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与定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便于本公司未来能够继续使用集团财务公司的服务,于2021年10月28日,本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订立《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乙方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1)存款服务、(2)贷款服务、(3)票据贴现服务、(4)其他收费类金融服务(包括担保服务、承兑服务、委托贷款服务及其他收费类服务)及(5)其他经核准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服务及结算服务、财务及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及代理业务、保险代理业务及企业债券的承销服务)。
2、金融服务原则: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乙方向甲方承诺,无论何时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相关条件不得逊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为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将在自愿及非强制的基础上利用乙方的金融服务,而无责任就任何特定服务聘请乙方;
(3)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无须就贷款服务以其任何资产作抵押;
(4)乙方可不时与甲方及其附属公司订立单独的个别金融服务协议以提供特定金融服务,惟必须遵循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内商定的原则。
3、期限: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有效期2年,自2022年1月1日生效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存贷款、票据贴现及其他金融服务等需求,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
1、存款服务:乙方吸收甲方及其附属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1)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种类存款不时颁布的利率下限;(2)乙方就同种类存款提供予河北建投其他成员单位的利率;(3)存款单位单独从商业银行获得的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