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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电:广西广电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8

广西广电:广西广电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936    证券简称:广西广电  公告编号:2023-050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广西南宁市青
秀区云景路景晖巷 8 号公司 2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向阳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陈远程先生、黄松良先生、周杰先生、杨耀清女士、刘永超先生、李春友先生、邓炜辉先生、王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进行表决。董事会秘书张超先生出席会议;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
事周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董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
事周杰先生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
事周杰先生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投集团”),其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拟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
事周杰先生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3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当仅派发现金股利:P1=P0-D

  当仅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
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
事周杰先生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90,909,090 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作相应调整。在该等情形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
事周杰先生回避表决。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获得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97.00 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借款。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
事周杰先生回避表决。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完成后,将在上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
事周杰先生回避表决。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
事周杰先生回避表决。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若相关法律、法规对决议有效期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
事周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上交所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
事周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
事周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
事周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六)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七)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关联董
事周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八)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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