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 2022-058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919.52万股。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
另行公告。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17 日至 2020 年 4 月 26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
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五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根据《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经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
完成公司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注销、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已届满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五期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2022 年 5
月 21 日,该批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二)行权条件已达成
根据公司《第五期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任一事项,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事项,满足行权条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
公司营业收入为 320,566.27 万元,较 2018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年、2019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 256,705.91
以 2018 年、2019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1 年 万元增长 24.88%,实际增长率≥12.61%,
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预设最高指标为 12.61%,最低指 即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完成度为 100%,
标为 7.18%。 满足行权条件。
注: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股票融资或收 注:扣除 2020 年因收购增加的子公司深圳市银购资产的行为,则计算行权条件时应剔除相关行为产生的影响, 宝山新压铸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公
下同。 司层面 2021 年营业收入(扣除后)为 312,847.55
万元,较 2018 年、2019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
256,705.91 万元增长 21.87%,满足行权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 (1)57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A”,四档,分别对应当年计划行权的标准系数为 100%, 本期可行权当年计划行权额度的 100%;
80%,60%,0,即: (2)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B”,
个人各考核年度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 本期可行权当年计划行权额度的 80%。行权额度×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完成度×
各考核年度标准系数。
综上所述,公司《第五期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
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公司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第五期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激励对象办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数量
(一)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78 名
(二)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19.52 万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的 2.22%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占授予股票期权 可行权数量占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万份)
1 俞国华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20.00 0.38% 0.02%
2 董丽萍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0.38% 0.02%
3 阳能中 董事、董事长助理 16.00 0.31% 0.02%
4 奚海军 财务总监 16.00 0.31% 0.02%
5 付龙柱 董事会秘书 16.00 0.31% 0.02%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人员(573 人) 1,831.52 34.92% 2.12%
合计(578 人) 1919.52 36.60% 2.2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行权价格:9.78 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自等待期届
满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
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