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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33:爱柯迪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0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 2019-053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9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 年 7 月 18 日至 2019 年 7 月 27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
单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第四期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二、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情况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54 人,其中,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有 17 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有 137 名。现有 1 名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及 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愿放弃、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故以上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50万股,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 15.00 万份。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及拟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 17 人调整为 16 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137 人调整为 131 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15.00 万股调整为 112.50 万股,股票期权的总数由 450.00 万份调整为 435.0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92.50 万股调整为 90.00 万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69.50 万份调整为
354.50 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对《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中关于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中关于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