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 2019-054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19 年 9 月 9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90.00 万股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354.50 万份
一、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 年 7 月 18 日至 2019 年 7 月 27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
单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第四期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1名激励对象354.50万股股票期权。
(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19 年 9 月 9 日。
2、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0.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1%。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16 人,包括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价格为每股 5.77 元。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
将一并回购。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9-2021 年三个会计年度,预留授予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0 年-2021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在各个考核年度,根据公司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度来确定各年度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具体考核情况如下表:
以 2017 年、2018 年营业收 考核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入平均值为基数,考核各 预设最高指标(B) 7.30% 15.00% 23.50%
年度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
(A) 预设最低指标(C) 2.20% 9.00% 17.50%
A≥B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A<B 且 A≥C X=A/B*100%
率指标完成度(X)
A<C X=0
注: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股票融资或收购资产的行为,则计算解除限售条件时 应剔除相关行为产生的影响,下同。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具体考核情况如下表:
以 2017 年、2018 年营业收 考核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入平均值为基数,考核各 预设最高指标(B) 15.00% 23.50%
年度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
(A) 预设最低指标(C) 9.00% 17.50%
A≥B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A<B 且 A≥C X=A/B*100%
率指标完成度(X)
A<C X=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 四档。
对应的解除限售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A B C D
考核结果 S≥80 80>S≥70 70>S≥60 S<60
标准系数(S) 100% 80% 60% 0
公司层面达到考核要求时,激励对象个人各考核年度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完成度(X) ×各考核年度标准系数(S)。
激励对象考核年度内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
7、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