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5 证券简称: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449,337,958.93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8,888,88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7,333,334.0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0,036,783.25元。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3〕1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江苏能源乌拉盖2×1000MW 高效
1 754,659.00 300,000.00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总计 854,659.00 400,00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4月15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423,023,169.2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拟投入募集 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资金 投入金额
江苏能源乌拉盖 2×1000MW 高效
1 3,000,000,000.00 1,423,023,169.20 1,423,023,169.20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项目
总计 3,000,000,000.00 1,423,023,169.20 1,423,023,169.20
四、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57,296,550.77元(不含税)。截至2023年4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6,314,789.73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26,314,789.73元(不含税),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费用类别 自筹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2,830,188.68 2,830,188.68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5,603,773.59 15,603,773.59
3 律师费用 5,483,880.57 5,483,880.57
4 发行信披、手续及印刷费等 1,396,687.63 1,396,687.63
5 印花税 1,000,259.26 1,000,259.26
合计 26,314,789.73 26,314,789.73
注:上述费用明细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相关决策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449,337,958.93元。
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3〕11号),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49,337,958.93元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3〕11号)。
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苏能股份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人对苏能股份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