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36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5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6,862,576.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4.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52,258,082.88 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已将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113,679,245.28 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938,578,837.60 元,
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汇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24,280,854.03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0JNA3070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述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
资金累计已使用人民币 2,925,225,816.05 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为人民币2,924,280,854.03 元,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944,962.02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全部使用
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
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本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
行(以下简称“工行济南历下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
行(以下简称“民生济南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 年 5 月,公
司、东吴证券与工行济南历下支行、民生济南高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
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账户状态 销户日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济南历下支行 1602003029200268340 0.00 已销户 2021/9/1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已销户
公司济南高新支行 638007999 0.00 2021/9/18
合 计 0.00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292,522.58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附表 1: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2,428.0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4.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2,522.58
已变更项目,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计投入金额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进度(%)(4)=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是否发生重
项目 (如有)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额的差额(3)= 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大变化
(2) (2)/(1)
(2)-(1)
补 充 公 司
营运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发 展 主 营 292,428.09 292,428.09 292,428.09 94.50 292,522.58 94.50 100.03%
业务
合计 — 292,428.09 292,428.09 292,428.09 94.50 292,522.58 94.50 100.0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4.50 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人民币 53.81 万元和节余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0.68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数据尾差是四舍五入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