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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华安证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7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现场加
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1018 号公司总部。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其中董事陈蓓、党晔、独立董事曹啸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部分公司监事、经营管理层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章宏韬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 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3 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3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3 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一)与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章宏韬、陈蓓、陈乐
乐、舒根荣回避表决。

  (二)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胡凌飞回避表决。
  (三)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章宏韬、陈蓓、陈乐
乐、舒根荣回避表决。

  (四)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章宏韬、陈蓓、陈乐
乐、舒根荣回避表决。

  (五)与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章宏韬、陈蓓、陈乐
乐、舒根荣回避表决。

  (六)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预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预审并获四位独立董事全票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公司独立董事郑振龙、李晓玲、曹啸、刘培林分别出具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自营业务规模的预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 2024 年度自营投资的总金额:

  (一)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400%。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因融资融券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
  (二)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上述额度,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会议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建议 2024 年度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的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费用。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会议同意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如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每股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保持不变,总额及分红比例将由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决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 2023 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审计信息安全工作管理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预案》


  会议对本预案授权内容进行了逐项审议及表决: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收益凭证、收益权转让、可续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证金公司转融通及其它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及其它监管机构、证券自律组织注册、核准、审批、备案或认可的公司可以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同业拆借、债券回购、法人透支除外);境外发行的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次级债务、可续期债券、中期票据计划、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票据、结构化票据)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及其它监管机构注册、核准、审批、备案或认可的公司可以发行的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同业拆借、债券回购、法人透支除外)。

  上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不与公司股票及其它任何权益衍生品挂钩。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及发行方式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则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

  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证券自律组织注册、核准、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向社会公开发行或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或以其他监管机构许可的方式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外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


  公司和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总体待偿余额(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每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3 倍。各类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上限的规定及各类风险控制指标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 15 年(含 15 年),可以为单一期
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发行永续次级债券、可续期债券等无固定期限品种的情况除外。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发行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可以为固定利率品种和/或浮动利率品种。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支付方式的确定,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承销机构(如有)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担保及其他安排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可由公司或公司符合资格的全资附属公司为发行主体,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到期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法律法规
和/或监管机构允许的用途。具体用途及详细运用方案等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依法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发行价格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依照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发行对象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根据境内外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依法确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就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依据境内外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境内外市场情况办理。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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