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 2023-03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于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于琪先生,1990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于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于琪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需具备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联系电话:0551-65161539
传真号码:0551-65161600
电子邮箱:yuqi@haz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邮编:230081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