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2-05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相关要求,结合国企改革及安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相关工作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2 日
附件: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章程》原条款序号、内容 《章程》新条款序号、内容 修订原因
第十七条 公司的廉洁从业管理 根 据
目标是,贯彻落实证券金融领域廉洁 《 关 于 加
风险防控要求,厚植廉洁文化,打造具 强 注 册 制
新增 有公司特色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使 下 中 介 机
员工树立廉洁从业理念,恪守“讲规 构 廉 洁 从
矩、守底线”的基本操守,最终形成廉 业 监 管 的
洁合规、质效并举的良性发展格局。 意见》新增
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资计划; 根 据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 上 市 公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司 章 程 指
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的报酬事项; 引 》(2022
...... ...... 年修订)第
(十)决定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 (十)决定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 四 十 一 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修订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二)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十二)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和员工持股计划;
第六十三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 第六十四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 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 根 据
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 上 市 公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司 章 程 指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引 》(2022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年修订)第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 五 十 条 修
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 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订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
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括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
期限; 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根 据
案; 案; 《 上 市 公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司 章 程 指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引 》(2022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年修订)第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 十 六 条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修订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和电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和电
话号码。 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间及表决程序。
第九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第九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根 据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 上 市 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司 章 程 指
本; 本; 引 》(2022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 年修订)第
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 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 七 十 八 条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修订
...... ......
第九十二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九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决权。 决权。 根 据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 上 市 公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司 章 程 指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引 》(2022
时公开披露。 时公开披露。 年修订)第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七 十 九 条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 修订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
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
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 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
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 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 决权的股份总数。
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
决权等股东权利。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 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
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 第一百零二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 根 据
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 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 《 上 市 公
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 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 司 章 程 指
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 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 引 》(2022
参加计票、监票。 参加计票、监票。 年修订)第
八 十 七 条
修订
第一百二十九条 独立董事不得 第一百三十条 独立董事不得与 根 据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者 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者存 《 证 券 基
存在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 在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