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909 证券简称: 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在批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投资者
分配的利润为2,604,570,011.22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按照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697,658,932 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69,765,893.2 元,占 2021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2.99%。2021 年度剩余可供投资者分
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利润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派发 2021 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方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材料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