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905 公司简称:三峡能源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621,379,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32,467,577.60元(含税)。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峡能源 600905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蓉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 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
号楼 成大中心5号楼
电话 010-57680278 010-57680278
电子信箱 ctgr_ir@ctg.com.cn ctgr_ir@ctg.com.cn
注:公司目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全球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能源低碳目标的推进,全球绿电需求持续高增,新能源占比不断提高。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2023 年可再生能源》年度市场报告,2023 年底,全球可再生能源增速创历史新高,新增装机达 510 吉瓦,同比增长 50%,其中光伏占 75%。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发布的《全球风能报告 2024》,2023 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达到创纪录的 117GW,同比增长 50%,中国新增装机容量占比近 65%。其中,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为 10.8GW,成为历史上第二好的一年。
2023 年全球累计风电装机容量突破第一个 TW 里程碑,达 1021GW,同比增长 13%。
(二)我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正在加速推进,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是电力行业落实以上重点任务的首要抓手和共同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首次提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蓝图逐渐清晰,持续大力发展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任务。
2023 年我国可再生能源保持高速度发展、高比例利用、高质量消纳的良好态势,为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能源转型、扩大有效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2023 年 1-12 月份
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 15.16 亿千瓦,占
全国发电总装机的 51.9%,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中的比重接近 40%;2023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 3.05 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 82.7%,占全球新增装机的一半,超过世界其他国家的总和;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近 3 万亿千瓦时,接近全社会用电量的 1/3;全国主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完成投资超过 7697 亿元,占全部电源工程投资约 80%;2023 年风电机组等关键零部件的产量占到全球市场的 70%以上,光伏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和组件产量占全球比重均超过 80%。
(三)报告期内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2023 年,公司新增装机容量 1353.56 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4004.44 万千瓦。风电累计
装机容量达到 1941.66 万千瓦,占全国风力发电行业市场份额的 4.40%,其中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
量达到 549.16 万千瓦,占全国市场份额的 14.73%;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1982.42 万千瓦,
占全国太阳能发电行业市场份额的 3.25%。
电源类别 报告期内新增装机容量(万千瓦) 期末累计装机容量(万千瓦)
本公司 全国 市场份额 本公司 全国 市场份额
风电 349.44 7590 4.60% 1941.66 44134 4.40%
其中:海上风电 61.64 683 9.02% 549.16 3729 14.73%
太阳能发电 954.02 21630 4.41% 1982.42 60949 3.25%
水电 0 804 0.00% 20.26 42154 0.05%
其他 50.10 60.10
合计 1353.56 4004.44
注:全国数据源自国家能源局官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其他”项均为独立储能项目。2023 年,公司因转让等原因减少水电装机容量 1.26 万千瓦。
(四)报告期内的重点行业政策
1.政策布局持续向好,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提速推进
2023 年 1 月 16 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 2023 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
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要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有序实施煤炭消费替代,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市场化方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光热项目建设。
2023 年 4 月 6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风电、太
阳能发电。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做好与碳交易的衔接,完善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要强化能源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稳步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促进农村用能清洁化。
2023 年 4 月 14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
解读》第二、三章部分。方案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或成本”,即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外,各级地方政府不得另行设立名目收取费用,也不得强制企业以捐赠等名义收取费用。
2023 年 8 月 22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
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健全相关支持政策、商业模式、监管机制,持续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的国际竞争优势。要求建设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项目。包括先进高效“新能源+储能”、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等。
2023 年 9 月 21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
出要夯实电力系统稳定基础,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全过程稳定管理,构建稳定技术支撑体系。
2023 年 9 月 27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围绕
技术创新、开发建设和高比例应用三方面予以具体支持。通知提出“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主要支持园区、企业、公共建筑业主等用能主体,利用新能源直供电、风光氢储耦合、柔性负荷等技术,探索建设以新能源为主的多能互补、源荷互动的综合能源系统,打造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实现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达到 70%以上。
2.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2023 年 1 月 18 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 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文件要求,聚焦市场监管,
进一步强化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研究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强化电力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的统一,规范电力市场方案规则制定程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反映电力资源时空价值,不断扩大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规模。
2023 年 3 月 15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 202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包括进一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完善跨省跨区送电电价市场化形成机制;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供热价格机制;深入推进煤炭与煤电、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核定第三监管周期区域电网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研究建立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积极推动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开工建设,有序推进第三批项目核准开工,发展储能产业,大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工作,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推动绿电绿证市场与碳市场、能耗调控制度的有机衔接。
2023 年 4 月 14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一是深化重点
领域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持续提升跨省区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运营,研究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提高电力中长期交易规模,扎实推进现货试点结算试运行,积极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强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
服务市场有机衔接。积极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专项工作机制。二是强化能源行业监管。抓好电煤和电力交易合同履约、煤电上网价格上浮政策落实情况监管。加强对电网、油气管网等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深入推进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规范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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