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6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7,155,475,872.96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未分配利润为 24,127,780,045.87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6 元(含税),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8,625,219,200 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175,516,659.20 元(含税),占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 30.40%。
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利润分配预案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