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6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38 号文《关于核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57,1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5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实
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57,1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713,15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 198,875,720.00 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22,514,274,280.00 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印花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499,629,138.97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
户,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4 日验资
报告》(XYZH/2021BJAA30836 号)。
(二)2021 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 202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294,406.06 万元。其中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476,806.06万元,按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17,6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 万元。2021 年发生银行手续费
0.64 万元,取得银行利息收入 14,023.0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71,043.8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 2021年 4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银行选聘并
开立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樱桃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已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所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的规
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
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11171101040013020 367,769.8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樱桃园支行 0200000619200269530 261,916.8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871902052610905 192,008.2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宣武支行 91030078801788669669 79,293.7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10235000000273564 70,055.15
合计 971,043.81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IPO 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人民币 317,6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预先投入自 置换金额
筹资金金额
1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 3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 32,400.00 32,400.00
2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二期 4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 214,200.00 214,200.00
3 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 A 区项目 71,000.00 71,000.00
合计 317,600.00 317,600.0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1年6月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的 专 项 审 核 报 告 》
(XYZH/2021BJAA30867)。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该类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该类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中的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 300MW 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漳浦六鳌海上风电场 D 区项目变更为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
扒三期 4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四期3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三峡广东阳江阳西沙扒五期 3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555,613.23 万元,约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4.69%。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投项目,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三峡能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三峡能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三峡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 2021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49,962.9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4,406.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55,613.2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4,406.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4.69%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承诺投入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入金额与承诺投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项目 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3) (4)=(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