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1-04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1年11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熊先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发行数量 500 万手
(5,000 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 6 年,即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0 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0.80%、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42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三十个交易日或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11 月
17 日,即 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止。(即 2022 年 5 月 17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0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7%(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0 亿元的余额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1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苏租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11 月 10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的普通股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674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674 手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公司现有普通股总股本 2,986,649,968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500 万手。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