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87,191.55 万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986,649,968 股,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9,599.50 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的 47.7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兼顾考虑了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的情形,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我们
同意董事会拟订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订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