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8-015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北京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13人,实到8人。卢纯董事长、杨亚董事委托张定明董事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宗仁怀、黄宁、周传根董事分别委托张必贻、文秉友、赵燕董事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张定明董事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18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2,260,911,324.9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
11,632,703,905.31元。公司拟按以下原则进行利润分配: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按当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63,270,390.53元。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按当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1,163,270,390.53元。
(三)向股东分配股利
提取公积金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9,306,163,124.25元,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22,071,380,455.17元,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22,0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8元(含税),共分派现金股利14,960,000,000.00元。
(四)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所属子企业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业务,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22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所属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499,825.00元。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18年公司将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单位发生5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101,264万元。
本议案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卢纯、杨亚、张定明、洪文浩回避了本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求,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加强直接债务融资,包括:
(一)同意公司根据经营情况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内,按下列条件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债务融资工具(DFI)统一注册:
1.2018-2020年,在中国境内,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本金待偿余额不超过240亿元,发行中期票据不超过120亿元;
2.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
3.发行期限根据资金需求特性和市场行情确定;
4.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运营资金,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
(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金额及发行次数,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等。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18年度短期固定收益投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开展2018年度短期固定收益投资,包括:
(一)投资业务品种及期限
短期固定收益投资业务主要为债券回购和以及其他固定收益投资。债券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30天,债券品种为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以及其他信用等级为AAA的债券。
(二)投资额度管理
短期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实行余额管理,账面余额不超过30亿元。
(三)审批权限
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短期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审批权限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5月23日在北京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