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2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 88 号 4205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7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088,722,5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3.927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马振波副董事长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出席 2 人(马振波董事、黄德林独立董事);未出席 10
人(张星燎董事、胡伟明董事、王洪董事、滕卫恒董事、苏天鹏董事、洪猛
董事、张必贻独立董事、文秉友独立董事、燕桦独立董事、黄峰独立董事因
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8 人,出席 1 人(马之涛监事);未出席 7 人(曾义监事、莫锦
和监事、夏颖监事、盛翔监事、谭可监事、黄勋监事、陆劲松监事因工作原
因未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薛宁、总法律顾问潘静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
比例 比例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8,077,059,816 99.9355 6,298,893 0.0348 5,363,806 0.0297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8,083,143,666 99.9692 128,178 0.0007 5,450,671 0.0301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8,082,904,535 99.9678 882,573 0.0049 4,935,407 0.0273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8,083,243,231 99.9697 123,478 0.0007 5,355,806 0.0296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 年度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
比例 比例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8,059,140,646 99.8365 24,144,998 0.1335 5,436,871 0.0300
6、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8,083,588,765 99.9716 128,178 0.0007 5,005,572 0.0277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比例 比例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8,003,425,281 99.5285 39,285,950 0.2172 46,011,284 0.2543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比例 比例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7,545,435,459 96.9965 496,990,187 2.7475 46,296,869 0.2560
9、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
比例 比例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7,538,720,002 96.9594 504,520,225 2.7891 45,482,288 0.251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 比例 比例
序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 票数 (%)
号
6 关于聘 5,731,668,238 99.9105 128,178 0.0022 5,005,572 0.0873
请 2024
年度内
部控制
审计机
构的议
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兴辉、王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