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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海盛:关于出售“大庆244”轮的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0-11-04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编号:临2010-020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大庆244”轮的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将杂货船“大庆244”轮作为废钢船出售给江门市银
    湖拆船有限公司,出售价格为人民币22,999,770 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实施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一、交易概述
    根据国家交通部颁布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
    年第8 号文)规定,杂货船强制报废船龄为34 年。公司所拥有的杂
    货船“大庆244”轮建成于1977 年1 月1 日。2011 年1 月1 日,该轮
    达到强制报废船龄34 年。
    2010 年11 月2 日,公司与江门市银湖拆船有限公司签订了《“大
    庆244”轮废钢船买卖合同》,公司将杂货船“大庆244”轮作为废钢船
    出售给江门市银湖拆船有限公司,出售价格为人民币22,999,770 元,
    与“大庆244”轮账面净值相比溢价约人民币1088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江门市银湖拆船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红关拆船厂旧址
    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红关开发区2
    法定代表人:廖兆文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拆解废旧船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廖兆文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大庆244”轮,杂货船,船籍中国,载重吨24119 吨。该轮是
    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产权清晰,无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
    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2011 年1
    月1 日,该轮将达到强制报废船龄34 年,不能再投入营运。截止2010
    年10 月31 日,该轮账面原值为人民币7585 万元 ,已计提的折旧累
    计为人民币2570 万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为人民币3803 万元,帐面
    净值为人民币121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定价情况:按照市场价确定。经过多方询价,最终,公司选
    定报价最高的作为交易价格。
    由于废钢市场价格相对较好,且“大庆244”轮的账面净值较低,
    “大庆244”轮的出售价格远高于其帐面净值。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签署方: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江门市银湖拆船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价格:甲方将杂货船“大庆244”轮作为废钢船出售给乙方,
    出售价格为人民币22,999,770 元。
    3、支付方式及期限: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2 个工作日内将全
    部船款,计人民币22,999,770 元整一次性的以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付
    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交船期限:2010 年11 月30 日前,具体时间由甲方选择。
    5、合同签署日期:2010 年11 月2 日。
    6、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董事会
    批准后方可生效。
    7、合同生效日期:甲方董事会批准之日。
    8、由于公司在乙方支付所有船款后方予以交船,公司认为船款3
    的收回没有成为坏帐的可能。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大庆244”轮将于2011 年1 月1 日达到国家交通部规定的强制
    报废船龄,不能再投入营运,公司将其出售。
    预计本次交易将使公司获得约900 万元人民币的营业外收入。本
    次交易对公司有利。
    六、备查文件
    “大庆244”轮废钢船买卖合同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 一0 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