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 2020-011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地铁项目签署部分线路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合同金额:三号线东延段:59,795,760.12 元人民币;
五号线东延段:66,795,775.31 元人民币;
十二号线:393,000,107.96 元人民币;
十三号线二期:472,404,644.50 元人民币。
合同期限:三号线东延段地铁线路建设期:2019-2022 年;
五号线东延段地铁线路建设期:2018-2022 年;
十二号线地铁线路建设期:2018-2023 年;
十三号线二期地铁线路建设期:2017-2022 年。
公司根据地铁线路建设进度部分线路自 2020 年开始执行产品交付,计划
全部产品至 2023 年交付完毕。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 2020 年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预计 2020 年度确认营业收入约 3,400 万元,
具体确认金额最终以合同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对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
的具体影响金额暂时无法确定。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
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
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变化、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可能导致
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电梯”)、参股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立电梯”)组成联合体投标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铁集团”)公开招标的广州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
及运维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广州地铁项目”)。2019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收到
《中标通知书》(编号:广州公资交(建设)字[2019]第[06735]号),以公司为
牵头单位的联合体中标广州地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日股份关于联合体中标广州地铁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6)。
广州地铁项目包括 10 条线路,双方协商按线路、供货及伴随服务、运维服
务分别签订合同。2020 年 3 月 26 日,联合体与广州地铁集团及监造商已签订广
州地铁二十二号线及十八号线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采购合同,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广日股份关于广州地铁项目签署部分线路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0)。
近日,联合体与广州地铁集团及监造商签订了三号线东延段、五号线东延段、七号线二期、十号线、十一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其余八条线路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合同。根据联合体协商确定,七号线二期、十号线、十一号线、十四号线二期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合同由日立电梯实施执行,四条线路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合同总金额 1,356,511,201.41 元;三号线东延段、五号线东延段、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合同由广日电梯实施执行,四条线路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合同总金额为 991,996,287.89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标的情况及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
广州轨道交通三号线东延段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
号线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自动扶 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
2.合同金额
三号线东延段:中标价 59,795,760.12 元人民币,其中供货及伴随服务费:
54,166,065.00 元人民币;资金成本:5,629,695.12 元人民币。
五号线东延段:中标价 66,795,775.31 元人民币,其中供货及伴随服务费:
60,492,874.00 元人民币;资金成本:6,302,901.31 元人民币。
十二号线:中标价 393,000,107.96 元人民币,其中供货及伴随服务费:
355,768,362.00 元人民币;资金成本:37,231,745.96 元人民币。
十三号线二期:中标价 472,404,644.50 元人民币,其中供货及伴随服务费:
427,756,971.00 元人民币;资金成本:44,647,673.50 元人民币。
3.合同范围
包括供货及伴随服务、资金成本两大部分。
4.合同结算工作:合同根据资金来源不同,分阶段分别办理结算,分别为“三 权移交”后办理供货及伴随服务结算;配合并服从广州以政府批复的财务决算时 点办理试运营结算;运维服务期届满后办理运维服务费结算;按广州地铁集团要 求办理资金成本结算。
5.结算方式
相关采购项目支付比例表如下:
付款种类
货物总价(含保险费) 安装及伴随服务费总价
付款里程
预付款 货物总价(含保险费)的 9.5% 安装及伴随服务费总价的 10%
进度付款 货物总价(含保险费)的14.5% 安装及伴随服务费总价的 20%
到货安装付款 货物总价(含保险费)的 20% 安装及伴随服务费总价的 30%
安装完成付款 —— 安装及伴随服务费总价的 35%
预验收付款 货物总价(含保险费)的 10% ——
质保期付款 货物总价(含保险费)的 3% ——
货物总价(含保险费)的 3% ——
结算完成付款 货物总价(含保险费)的 5% 安装及伴随服务费总价的 5%
绩效考核挂钩付款 货物总价(含保险费)的 35% ——
6.履行期限
三号线东延段地铁线路建设期:2019-2022 年;
五号线东延段地铁线路建设期:2018-2022 年;
十二号线地铁线路建设期:2018-2023 年;
十三号线二期地铁线路建设期:2017-2022 年。
公司根据地铁线路建设进度部分线路自 2020 年开始执行产品交付,计划全部产品至 2023 年交付完毕。
7.违约责任
公司须据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公司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广州地铁集团有权用履约担保的资金补偿违约金及任何损失。
在质保期和质保期延长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公司未能在 5 天内完成补救;或出现由于公司责任导致正常运营列车救援或清客的情况,公司须向广州地铁集团支付违约金。
公司承担因其产品质量给广州地铁集团造成的损失,赔偿以合同总价为限。
如因公司原因导致广州地铁集团线路试运营时点推迟,公司须赔偿广州地铁集团损失,广州地铁集团有权解除合同。
8.争议解决方式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先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任何一方可以向广州地铁集团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9.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盖章日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78645G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座
注册资本:5,842,539.673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经营范围:人才培训;城市轨道交通;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告业;铁路沿线维护管理服务;停车场经营;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铁路运输设备修理;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结构加固补强;建筑结构防水补漏;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招、投标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城市轨道桥梁工程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机械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城市地铁隧道工程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工程服务;管道设施安装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道安装);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2.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经审计) 2018 年
资产总额 319,813,946,737.40
净资产 182,654,973,452.97
营业收入 9,083,482,390.95
净利润 184,494,056.10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广州地铁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影响
1.本合同标的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公司在人力、技术、产能等方面均能满足合同需求,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本次签署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 2020 年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广日电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日立电梯为公司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享有投资收益。本次签署的合同未来依项目进度计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三号线东延段、五号线东延段、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合同金额,预计 2020 年度确认营业收入约 3,4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