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894 沪市 广日股份


首页 公告 广日股份:关于与阳江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广日股份:关于与阳江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03-14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 2013—005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阳江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近日,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广日股份”)与阳江市人
民政府为促进阳江市环保节能建设的开展,提高生态资源利用率,建设绿色阳江,
经友好协商,就深化双方合作签署了《阳江市人民政府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协议》主要内容
    (一) 《协议》各方
     甲方:阳江市人民政府
     乙方: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目标
    阳江市享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资源丰富,在能源供应、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结构调整和清洁利用等方面都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及广阔
的市场前景。广日股份在目前已经发展形成以电梯整机制造、电梯零部件生产及物
流服务为主业,引入国际化高端合作向关联产业领域拓展,科技研发实力和市场竞
争力突出的企业集团,是广东省装备制造业 50 骨干企业和广东省 50 户工业龙头企
业。目前,广日股份大力发展低碳节能产业,在研发和推广 LED 照明技术和产品、
照明的智能监控和新能源技术系统集成等方面具有雄厚实力和丰富经验,正逐步成
为全国领先的绿色环保企业。深化战略合作关系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双方将本着尊
重市场、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合作。
    广日股份基于新能源行业市场需求前景,提出了未来五年新能源发展的战略规
划。将重点在 LED 照明、新能源与光伏应用、智能化城市建设等领域与阳江市开展
广泛合作。阳江市将为广日股份在当地投资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
    (三)合作重点
    1、 深化 LED 城乡照明合作
    阳江市政府支持广日股份在阳江(含所属区、县 )深入开展 LED 照明项目合作,
加大 LED 节能环保宣传力度,以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号召。广日股份将积
极发挥大型国有现代企业的资源优势,在 LED 照明配套设施领域优先与当地企业合

                                       1
作,促进阳江市相关制造业转型升级,同时满足阳江地区潜在的市场需求。
    2、 加强楼宇交通智能化合作
    阳江市政府为广日股份在当地开展电梯销售网络提供支持,广日股份可提供各
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产品,为城市建设提供智能化、高效的楼宇交通
解决方案。
    3、 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合作
    太阳能光伏发电以其清洁、安全等显著优势,已成为保障我国能源供应战略安
全,大幅减少排放和保证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阳江市政府将支持广日股份
在阳江建立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学研基地,配合光伏发电与 LED 照明集成的高新技术
应用试点工作,加强该技术在道路、楼宇等照明领域的推广运用。
    4、 开展新能源项目合作
    阳江市政府支持广日股份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强与周边地区企业合作,推动
广日股份在建新能源项目在阳江试点推广的有关工作,积极参与新能源应用研究等
相关工作。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地促进广东省新能源产业竞争力的提高,满
足珠三角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能源产品的需求。项目的实施可以增加地方财税收入,
对阳江的发展有着特殊与深远的意义。
    5、 建设城市管理智能终端、能源调度及管理系统
    阳江市政府支持广日股份在当地推广城市管理智能系统、DC 公交候车亭、智能
立体停车设备等高新技术系统的导入应用,实现城市公共设施采能、储能、耗能一
体化。助推城市管理信息化,运营服务亲民化,提升市民生活质量,服务外地游客。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本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合作期满前双方有意延长合作的,另
行协商。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合作基础及共同意愿的表达,为
双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合作项目实施双方将以项目投资合
同形式另行签署,进度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阳江市人民政府与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