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大晟文化 证券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23-077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鉴于容诚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晟文化”)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将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审众环。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容诚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容诚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
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65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0 人。
(7)2022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3,165.0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1,343.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7,267.54 万元。
(8)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5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
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4,541.58 万元,大晟文化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尚未使用。中审众环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
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
(2)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 5 人次,行政管理措施 36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
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洪武,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拟于 2023年开始为大晟文化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静,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拟于 2023年开始为大晟文化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范业强,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拟于 2023 年开始为大晟文化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1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杨洪武、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静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范业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杨洪武、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业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70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
用合计不超 7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与 2022 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4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容诚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容诚事务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容诚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将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审众环。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容诚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能力、资质条件、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意公司聘请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