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大晟文化 证券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2022-006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一街28-1邮政综合楼 6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本次董事会由黄苹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16.32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050.76 万元。截至 2021 年末母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145,366.24万元,由于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董事会拟建议,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井阳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依据会计政策、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处置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曾庆生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与现任证券事务代表张媛媛女士共同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曾庆生,男,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9 月加入公司,曾庆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及基金从业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