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2 证券简称:*ST 大晟 公告编号:2020-056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一街 28-1 邮政综合楼 6 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8,423,9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9.041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周镇科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徐立坚先生因工作出差,未能现场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李永加先生因工作出差,未能现场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井阳先生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王德祥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
A 股 218,254,472 99.9224 0 0.0000 169,482 0.0776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2.01 《关于选举黄苹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18,235,872 99.9138 是
2.02 《关于选举谢建龙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18,235,872 99.9138 是
2.03 《关于选举陈井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18,235,872 99.9138 是
2.04 《关于选举陈胜金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18,235,872 99.9138 是
2.05 《关于选举何玮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18,235,872 99.9138 是
2.06 《关于选举徐立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18,235,872 99.9138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3.01 《关于选举陈建根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18,235,872 99.9138 是
3.02 《关于选举谷家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18,235,872 99.9138 是
3.03 《关于选举向旭家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18,235,872 99.9138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4.01 《关于选举林斌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218,235,872 99.9138 是
4.02 《关于选举周悦莹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218,235,872 99.9138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制订<大晟时代文化
1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 18,600 9.8893 0 0.0000 169,482 90.1107
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苹女士为公司
2.01 0 0.0000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谢建龙先生为公
2.02 0 0.0000
司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井阳先生为公
2.03 0 0.0000
司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胜金女士为公
2.04 0 0.0000
司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何玮先生为公司
2.05 0 0.0000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徐立坚先生为公
2.06 0 0.0000
司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建根先生为公
3.01 0 0.0000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谷家忠先生为公
3.02 0 0.0000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向旭家先生为公
3.03 0 0.0000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林斌先生为公司
4.01 0 0.0000
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周悦莹女士为公
4.02 0 0.0000
司监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晓玲、王颖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