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3-027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现金 0.3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股派现金 0.35 元(含税)不变重新确定分配现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新疆众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17,899,904.73 元,加以 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84,030,546.86 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定:以总股本 1,350,024,855 股为基数,每 10 股
派现金 3.5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472,508,699.25 元(含税),期末未分配
利润 2,111,521,847.61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利润
分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 10 股派现金 3.50 元(含税)不变重新确定分配
现金总金额;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介万奇、傅正义、李薇、王林彬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依法履行表决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同意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