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1-008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现金 0.1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利润分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股派现金 0.11 元(含税)的比例不变确定分配现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一、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工作进展,拟定 本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 年前三季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38,925,799.57 元(未经
审计),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20 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78,060,551.20 元(未经审计)。
公司拟定:以总股本 1,024,705,4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1.1 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 112,717,594.00 元(含税);若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利润分
配股本基数变动,将按照每 10 股派现金 1.1 元(含税)的比例不变确定分配现
金总金额。
二、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公
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才鸿年、介万奇、李薇对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依法履行表决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不影响公司每股收益,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