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9-029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172,360,406股
发行价格:4.36元/股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84,516,371 368,491,377.56 36
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5,871,559 199,999,997.24 12
江苏疌泉农银国企混改转型
3 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33,944,954 147,999,999.44 12
深圳市博鼎华象投资合伙企
4 业(有限合伙) 8,027,522 34,999,995.92 12
合计 172,360,406 751,491,370.16 /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中,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十二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6月29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众和”或“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引进投资者共同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18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引进投资者共同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8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018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18年6月21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出具《国防科工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18]924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资本运作。2018年7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出具《关于转发<国防科工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的通知》(新科工军工[2018]26号),向公司转发了《国防科工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18]924号)。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2018年10月25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于2019年1月1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年4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8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2,360,406股新股。
1、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2、股票类型:A股
3、股票面值:1.00元
4、发行数量:172,360,406股
5、发行价格:4.36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6、募集资金总额:751,491,370.16元
7、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等):6,312,360.41元
8、募集资金净额:745,179,009.75元
9、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9年6月20日,参与本次发行T日申购报价的投资者的申购保证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7-52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
2019年6月2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9〕7-57号《验证报告》。经审验,截至2019年6月27日15时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人民币751,491,370.16元已汇入广发证券指定的收款账户。
2019年6月28日,广发证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应收取的承销保荐费5,000,000.00元后的资金746,491,370.16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账户内。
2019年7月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156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1,491,370.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312,360.41元后,募
172,360,406.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72,818,603.75元。
2、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各认购对象均以现金认购,不存在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
新疆众和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核准,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本次发行方案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追加认购邀请书》及《追加申购单》、《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172,360,406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发行对象总数为4名,不超过10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84,516,371 368,491,377.56 36
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5,871,559 199,999,997.24 12
江苏疌泉农银国企混改转型
3 33,944,954 147,999,999.44 12
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深圳市博鼎华象投资合伙企
4 8,027,522 34,999,995.92 12
业(有限合伙)
合计 172,360,406 751,491,370.16 /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中,特变电工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非交易日顺延)。
(二)发行对象情况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71,864.7789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新
经营范围: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电线电缆及其他电气机械器材的制造、销售、检修、安装及回收;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五金交电的销售;硅及相关产品的制造、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矿产品的加工;新能源技术、建筑
环保设备的制造、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太阳能光伏离网和并网及风光互补系统、柴油机光互补系统及其他新能源系列工程的设计、建设、安装及维护;太阳能集中供热工程的设计、安装;太阳能光热产品的设计、制造;承包境外机电行业输变电、水电、火电站工程和国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属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口钢材经营;一般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可承接电力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