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2022-024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立足经营实际,拟修订原公司章程中的董事会职权、高管选聘、党的组织和党委职责相关条文,为公司形成高效有序、权责清晰的公司治理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具体修订内容对比表如下:
修改后条文
现有条文 (新加的内容用下划线加粗表示)
第一章 总则
1.2 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共国投电 删除
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
党委),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
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
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
工作经费。
第四章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4.2.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4.2.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
划; 计划;
修改后条文
现有条文 (新加的内容用下划线加粗表示)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事项; 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算方案、决算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和弥补亏损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方案;
本作出决议;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十) 修改本章程; 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或不再续聘 形式作出决议;
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 审议批准本章程修改方案;
(十二) 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或不再续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产百分之三十(含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二) 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
(十三)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拟发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 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含百分之三十)的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 事项;
五以上(含百分之五)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三)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拟
(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 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
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绝对值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者与 百分之五以上(含百分之五)的重大关联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 交易事项(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计 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算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者
(十四) 审议批准第4.2.2条规定的担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
保事项及其他交易事项; 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
修改后条文
现有条文 (新加的内容用下划线加粗表示)
(十五)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则,计算关联交易金额;
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第4.2.2条规定的
(十六)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担保事项及其他交易事项;
(十七) 审议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十五)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八) 审议单独或合计持有代表公 途事项;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十六)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九)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七) 审议公司回购股份事项;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十八) 审议单独或合计持有代表
事项。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 以上的股东的提
案;
(十九)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第五章 第一节 董事会
5.2.1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5.2.1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责。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发挥
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依照法定
程序和公司章程行使对公司重大问题的决
策权,并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5.2.2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 5.2.2 董事会决议事项中涉及纳入公
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
单的相关事项,必须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
讨论后,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
定。
5.2.3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 5.2.3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职工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一人。 副董事长一人,职工董事一人。外部董事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原则上应占多数。本条所称外部董事是指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执行董事。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5.2.4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5.2.4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修改后条文
现有条文 (新加的内容用下划线加粗表示)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审议决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工作; 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报告工作;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配政策调整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决算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利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 形式的方案;
准的,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 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事项(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达到股东大会计归母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审议标准的,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审事项(公司提供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