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宏发股份 600885 ST宏发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旦旦 章晓琴
电话 0592-6196766 0592-6196768
办公地址 厦门市集美北部工业区东林路 厦门市集美北部工业区东林路
564号 564号
电子信箱 zqb@hongfa.com zqb@hongfa.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18,991,322,064.70 17,723,687,718.05 7.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719,719,169.15 8,340,956,498.64 4.54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7,231,191,321.96 6,640,619,014.38 8.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4,383,990.26 732,133,289.96 15.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786,338,204.18 754,630,155.03 4.20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0,771,502.18 1,079,343,358.52 -9.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72 9.38 增加0.34个百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098 0.7022 15.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097 0.7051 14.83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8,11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27.35 285,154,494 0 质押 62,798,000
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22.51 234,668,895 0 无 0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2.99 31,180,944 0 无 0
有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 境内非国 1.35 14,120,099 0 无 0
合 有法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 境内非国 1.35 14,034,323 0 无 0
二组合 有法人
阿布达比投资局 境外法人 1.33 13,861,167 0 无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
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 有法人 1.33 13,819,756 0 无 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 境内非国 1.05 10,967,100 0 无 0
合 有法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
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 有法人 0.95 9,902,296 0 无 0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 境内非国 0.68 7,111,079 0 无 0
合 有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
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社会公众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宏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 发行 宏发转债 110082 2021-10-28 2027-10-27 1,999,499,000 4.51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38.74 37.61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7.42 26.29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