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5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和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
称“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82,222,036 股,占公司总股本(2,253,841,668股)的 34.71%。杉杉集团近期累计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数为 146,977,28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8.79%,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
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的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
持有公司股份 72,212,1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杉杉控股近期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的股份数为 72,212,189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为 9,154,276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2.68%,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38,227,502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0.50%。前述司法冻结/标记、轮候冻结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的股份数为 219,189,469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9.26%,占公司总股本的 9.73%;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为 9,154,276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0.80%,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控股股东杉杉控股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发生被司法冻结/标记、轮候冻结等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标记、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冻结/标记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标记 冻结/标记 冻结/标记 冻结
名称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份是否为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原因
(%) (%) 限售股
18,471,338 25.58 0.82 否 2024-06-25 2027-06-24 上海金融法院 司法
冻结
4,260,200 5.90 0.19 否 2024-07-02 2027-07-01 上海市浦东新区 司法
人民法院 冻结
3,361,662 4.66 0.15 否 2024-07-02 2027-07-01 上海市浦东新区 司法
人民法院 冻结
13,000,000 18.00 0.58 否 2024-07-05 2027-07-04 上海金融法院 司法
冻结
杉杉 3,688,448 5.11 0.16 否 2024-07-05 2027-07-04 上海金融法院 司法
控股 冻结
16,046,400 22.22 0.71 否 2024-07-12 2027-07-11 上海金融法院 司法
标记 1
6,986,909 9.68 0.31 否 2024-07-17 2027-07-16 上海金融法院 司法
标记 2
3,966,691 5.49 0.18 否 2024-07-17 2027-07-16 上海金融法院 司法
标记 3
2,430,541 3.37 0.11 否 2024-07-17 2027-07-16 上海金融法院 司法
标记 3
合计 72,212,189 100.00 3.20 / / / / /
1,491,214 2.07 0.07 否 2024-07-17 / 上海金融法院 轮候
冻结
杉杉 901,537 1.25 0.04 否 2024-07-17 / 上海金融法院 轮候
控股 冻结
6,761,525 9.36 0.30 否 2024-07-19 / 上海金融法院 轮候
冻结
合计 9,154,276 12.68 0.41 / / / / /
30,350,568 3.88 1.35 否 2024-07-12 2027-07-11 上海金融法院 司法
标记 4
51,393,302 6.57 2.28 否 2024-07-15 2027-07-14 江苏省南京市溧 司法
杉杉 水区人民法院 标记 5
集团 3,410 0.0004 0.0002 否 2024-07-15 2027-07-14 江苏省南京市溧 司法
水区人民法院 标记 5
65,230,000 8.34 2.89 是 2024-07-19 2027-07-18 上海金融法院 司法
标记 6
合计 146,977,280 18.79 6.52 / / / / /
被司法标记的相关说明:
1、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 100,290,000 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
为 16,046,400 股;
2、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 44,027,424 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为
6,986,909 股;
3、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 50,036,163 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为
6,397,232 股;
4、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 200,566,666.67 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
量为 30,350,568 股;
5、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 21,000,000 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为
51,396,712 股,该案件冻结数量与涉案金额差异较大,目前正与相关方核实中;
6、案件所涉债权额及执行费用 450,280,473 元,法院需要冻结的股票数量
为 65,230,000 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前述股份被冻结/标记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
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总股
(股) (%) 数量(股) 数量(股) 股份比例(%) 本比例(%)
郑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