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99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杉杉股份”)将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3560号”文《关于核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杉杉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8,402,766股新股。截至2021年12月28日,杉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488,402,766股,其中向杉杉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264,756股,向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264,756股,向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77,873,25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2,517,287.5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18,02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34,497,287.5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另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630,568.6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8,886,718.8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6003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一)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2年9月
30日余额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82010100100267420 2,044,497,287.50
司宁波鄞州支行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31902021410421 100,000,000.00
司宁波分行 已使用完毕
3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 19601012010090021972 490,000,000.00 并注销募集
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专户
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320020010120100530851 400,000,000.00
司宁波分行
合计 3,034,497,287.50
(二)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52,517,287.50
减:发行费用 23,630,568.65
募集资金净额 3,028,886,718.85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2,120,190.33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 3,028,886,718.85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2,120,190.33
募集资金余额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对杉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下称
“苏州杉金”)的增资以取得苏州杉金 70%股权,并通过苏州杉金间接购买 LG 化
学旗下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韩国的 LCD 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 70%的权益
(下称“标的资产”)。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标的资产收购进度,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
对苏州杉金增资 7.7 亿美元,按增资日汇率折算实缴人民币 49.84 亿元,于 2021
年 1 月下旬期间通过苏州杉金及其子公司支付了中国大陆交割相关标的资产的
初始转让价款,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完成了中国大陆交割,并计划在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前期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予以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资金大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募集资金可全额置换,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已到位的募集资
金进行全额置换(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专户余额为 3,034,497,287.50 元)。公
司独立董事、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22]第 ZA10002 号”《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止,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完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并办理完毕销户手续。公司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 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
况
已实现收益或损失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曾做过承诺。
六、 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七、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八、 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1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
金专户注销前所产生的净利息(共计人民币 2,120,190.33 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并已办理完毕销户手续。
九、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 其他发行事项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等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
2022 年 7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1475 号”
文《关于核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核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所对应
的新增 A 股基础股票不超过 321,437,900 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GDR 发
行数量不超过 64,287,580 份。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实际发行的 GDR 数量为 15,442,300 份,发行最终
价格为每份 GDR 20.64 美元,所代表的基础证券 A 股股票为 77,211,500 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318,729,072.00 美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 1 美元对人民币
6.7437 元,折合人民币 2,149,413,242.8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共 计 折 合 人 民 币 47,006,156.42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折 合 人 民 币
2,102,407,086.43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77,211,500.00 元,股本溢价人民币 2,025,195,586.43 元。
根据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本公司拟将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
大约 85%的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加强我们锂离子电池材料及偏光片业务的
研发、制造及销售;大约 15%的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偿还贷款、补充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本公司将对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具有广泛的酌情权。上述所得款项的预期用途为我们基于当前计划及业务状况的意向,并可能根据商业计划、情况、监管要求和当时的市场情况,以符合其商业策略及适用法律的方式作出变动。
(一)GDR 资金存储情况
汇入金额 入账金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入账日期
(美元) (美元)
花旗银行 1062786007 2022 年 7 月 29 日 314,725,874.00 314,725,856.00
注:汇款入账前扣减中转行手续费美元 18 元。
(二)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