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20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 70,000,000 股,包括 49,000,000 股股
票期权和 21,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42,919,938 股的 3.27%。其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45,080,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权益合计的 64.4%,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92%,预留授予3,920,000股,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权益合计的5.6%,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8%。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19,320,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权益合计的 27.6%,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92%,预留授予1,680,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权益合计的 2.4%,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8%。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1996 年 1 月 30 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884),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 777 号(杉杉大厦)801 室,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材料和偏光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或财务指标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营业收入 8,215,896,691.46 8,679,910,968.83 8,853,422,775.58
负极材料业务营业收入 2,539,916,091.99 2,549,309,345.58 1,942,843,560.54
偏光片业务营业收入 9,547,692,911.49 8,953,716,359.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004,106.09 269,808,780.07 1,115,277,702.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63,783,596.97 161,014,251.45 303,137,504.0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负极材料业务净利润 212,307,037.79 151,536,127.29 98,449,726.89
偏光片业务净利润 687,748,130.08 608,931,050.34 —
总资产 24,540,658,795.91 25,015,827,214.43 23,448,821,02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407,995,674.62 11,822,582,211.12 10,707,198,373.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9,292,015.26 886,437,952.61 540,421,484.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 2.40 10.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7 0.240 0.9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7 0.240 0.9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16 0.143 0.270
股收益(元/股)
注:考核指标中的负极材料业务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偏光片营业收入/净利润在过去三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并未在分部的财务信息中列示对应的科目。其中偏光片业务因收购交割完成于 2021年 2 月,其营业收入/净利润取自杉杉股份收购 LCD 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2089 号)中模拟汇总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郑永刚 董事长、董事
2 庄巍 副董事长、董事
3 李智华 董事、总经理
4 杨峰 董事
5 李凤凤 董事
6 彭文杰 董事
7 沈云康 董事
8 张纯义 独立董事
9 徐衍修 独立董事
10 仇斌 独立董事
11 朱京涛 独立董事
12 徐志良 副总经理
13 李克勤 财务总监
14 陈莹 董事会秘书
15 林飞波 监事会召集人、职工监事
16 洪志波 监事
17 徐超 监事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团队凝聚力,保持企业活力,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并推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其中:已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26,507,943 份,尚未行权且登记在册的期权数量为27,287,550 份);本激励计划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系公司基于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所制定的员工激励机制,两期计划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 70,000,000 股,包括 49,000,000 股股
票期权和 21,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42,919,938 股的 3.27%。授予部分
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9,000,000 股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29%。其中首次授予 45,080,000 股(负极材料业务部门占 60%,偏光片业务部门占 40%),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92%,预留授予 3,920,000 股,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8%。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1,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98%。其中,首次授予 19,320,000 股(负极材料业务部门占 60%,偏光片业务部门占 40%),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92%;预留授予 1,680,000股,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8%。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公司股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或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或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
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核
心技术人员,其中负极材料业务部门被激励对象 260 人,偏光片业务部门被激励
对象 185 人,共计 445 人,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册员工总人数 5,982
人的 7.44%。
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的授予对
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期权/限制性股票失效。所有参加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加其他
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者,不得同时参加本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