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83 股票简称:博闻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44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委托理财
投资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选择购买的平安信托固益联 3M-25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产品代码:B91676)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金融资产,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R2)。该产品可能面临本金损失风险、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不达及调整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该产品产生潜在风险。该产品在本次运作周期内预计收益 35.51 万元-40.93 万元,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一、前次委托理财到期收益情况
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以自有流动资金 4,000 万元确认申购了平安信托固益联
3M-2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代码:B91676),该产品运作周期为自产品成立日起,每满3个月的月度对日开放申赎,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年化4.15%[内容详见2022
年 6 月 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30)],该产品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到期,公司于 9 月 8 日收到投资收益 45.33
万元(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本次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根据流动资产状况,为合理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在评估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收益率、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基础上,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自有流动资金投资委托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投资委托理财产品的本金为4,000万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流动资金。
(四)投资方式
1、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流动资金4,000万元,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确认申
购资产管理人平安信托固益联3M-2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该产品或“平
安信托固益联3M-25号”)。该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 预计年化收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益率 (万元)
平安信托有限责 私募基金产品 平安信托固益联 3M-25 号 4,000 3.60%-4.15% 35.51-40.93
任公司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是否构成关联
交易
10 年,自信托成立日起,每满 3 个月的月度对日开放申赎,下一 非保本浮 无 否
运作周期为 2022 年 9 月 7 日-2022 年 12 月 6 日。 动收益
2、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委托方: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信托固益联3M-2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要素表
产品全称 平安信托固益联 3M-2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代码 B91676
投资顾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策略类型 债券净值型
托管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受托人/管理人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经纪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12 月 6 日
存续期限 10 年
本期预约赎回时间 2022 年 8 月 23 日-2022 年 8 月 29 日
本期预约申购时间 2022 年 8 月 30 日-2022 年 9 月 5 日
下一运作周期 2022 年 9 月 7 日-2022 年 12 月 6 日
下一开放日 2022 年 12 月 6 日
认购门槛/步长 30 万/1 万
开放规则 自信托成立日起,每满 3 个月的月度对日(若该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
个交易日)开放申赎。
管理费 0.43%/年,其中信托管理费 0.03%/年、代销服务费 0.4%/年
托管费 0.005%/年
风险收益特征 R2 中低风险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3.60%-4.15%/年
业绩报酬计提比例 浮动服务费用在赎回时提取、分红时提取和合同终止时提取,在产品清算或
及结算方式 终止时支付。本期浮动服务费用计提基准下限【r1】为年化【3.6】%,浮动
服务费用计提基准上限【r2】为年化【4.15】%。提取【r2】以上部分的 80%。
投资者分红方式 现金分红(以合同为准)
止损线 0.93
(1)固定收益类资产:本计划可投资于同业存单、协议存款、同业存款、
国债、央票、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包括公开及非公开发
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
资工具、证券公司次级债、商业银行次级债(包括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商
业银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等)、混合资本债、可转换债券(包括私募品种)、
可交换债券(包括私募品种)、公开挂牌的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不投
投资范围 资劣后级)、资产支持票据(不投资劣后级)、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及
公募债券基金。
(2)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本计划投资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投资顾问的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目标资管产品),目标资管产品
可以为证券公司及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基金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
及期货公司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
(3)信托业保障基金。
(1) 本信托计划的投资比例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于固定收益
类资产或资产管理产品占信托财产净值的 80%-100%;
(2) 本信托计划投资于目标资管产品的资产占减去委托人交付专项用于认
购保障基金(如有)的信托资金后本信托剩余信托财产总值的 0%-100%(按
持仓的市价与成本孰低计算);如果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项规定作出调整,
则本条款随之调整;
(3) 禁止投向结构化的资产管理产品劣后级;
(4) 本计划投资同业存单发行主体评级在 AA+级(含)以上;可转换债券
及可交换债券信用评级在 AA 级(含)以上(无债项评级则参照主体或担保
人评级);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主体或债项评
级需在 AA+级(含)以上,无主体、债项评级的可参照其担保人评级;短期
融资券的债项评级为 A-1 级且主体评级为 AA+级(含)以上(无主体、债项评
级则参照担保人评级);超短期融资券主体评级为 AA+级(含)以上(无主体、
债项评级则参照担保人评级);其他信用债债项信用评级在 AA+级(含)以上
投资限制 (无债项评级则参照主体评级);以上评级结论,不采用中债资信评级结果。
评级公司出具的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不一致的,取本计划投资该债券时最新
公布者为准;以上评级结论,需由以下评级公司出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
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
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
务有限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
公司。前述评级公司出具的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不一致的,取本计划投资该
债券时最新公布者为准;
(5) 按市值计,本计划在存续期间投资于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非公
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合计占计划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90%;
(6) 不得直接投资于二级市场权证、股票;
(7) 本计划总资产不得超出净资产的 200%;
(8) 本计划投资于单一债券数量不得超过该债券发行总量的 20%;
(9) 单一发行人发行债券的持有比例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 25%;
(10) 本计划投资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在转股期内允许转股,但
转股后的股票市值不得超过本计划净资产规模的 10%,且在股票可流通转让
的情形下须在转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卖出;
(11) 本信托计划投资运作严格遵守上述投资限制,如因信托财产规模变
动等因素致使投资比例不符合相关限制的要求,受托人应在十个交易日内予
以调整至符合相关限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