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7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委托理财
投资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选择继续购买的平安信托固益联 3M-36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产品代码:B36201)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金融资产,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R2)。该产品可能面临本金损失风险、浮动服务费计提基准不达及调整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所引起的波动,将对该产品产生潜在风险。该产品在本次运作周期内预计收益 22.93-24.41 万元,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一、前次委托理财到期收益情况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以自有流动资金 3,000 万元继续确认申购了平安信托固
益联 3M-3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代码:B36201),该产品运作周期为自产品成立日起,每满3个月的月度对日开放申赎,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年化3.2%-3.4%[内
容详见 2024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4)]。该产品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到期,公司于 8 月 8
日收到投资收益 24.59 万元(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本次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根据流动资产状况,为合理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在评估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收益率、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基础上,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自有
流动资金投资委托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投资委托理财产品的本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流动资金。
(四)投资方式
1、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
议,公司使用部分自有流动资金3,000万元,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确
认申购资产管理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信托固益联3M-3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以下简称:该产品或“平安信托固益联3M-36号”),该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 预计年化收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益率 (万元)
平安信托有限责 私募基金产品 平安信托固益联 3M-36 号 3,000 3.1%-3.3% 22.93-24.41
任公司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是否构成关联
交易
10 年,本信托计划定期开放,具体开放日为自信托成立日起,每
满三个月的月度对日(若该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非保本浮动 无 否
日)。本次公司继续确认购买的平安信托固益联 3M-36 号下一开 收益
放日为 2024 年 11 月 4 日,封闭期为 3 个月。
2、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委托方: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信托固益联3M-3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要素表
产品全称 平安信托固益联 3M-3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代码 B36201
投资顾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顾问投资经理 高王强
策略类型 债券净值型
托管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受托人/管理人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经纪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 年 11 月 3 日
存续期限 10 年
本次开放日 2024 年 8 月 5 日
下一开放日 2024 年 11 月 4 日
认购门槛/步长 30 万/1 万
开放规则 自信托成立日起,每满 3 个月的月度对日(若该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
交易日)开放申赎
管理费 0.43%/年,其中信托管理费 0.03%/年、代销服务费 0.4%/年
托管费 0.005%/年
风险收益特征 R2 中低风险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 3.1%-3.3%/年,根据市场情况,受托人有权调整本信托计划浮动服务费用计提
基准。
业绩报酬计提比例及 浮动服务费用在赎回时提取、分红时提取和合同终止时提取,在产品清算或终
结算方式 止时支付。提取浮动服务费用计提基准【4.1%】以上部分的 90%。
投资者分红方式 现金分红(以合同为准)
预警线 0.95
止损线 0.93
(1)固定收益类资产:
1)固定收益类品种:国债、央票、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包
括公开及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项
目收益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证券公司次级债、商业银行次级债(包
括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商业银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等)、混合资本债、其它
金融机构债、保险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包括私募品种)、可交换债券(包括
私募品种)、同业存单、公开挂牌的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不含次级,
其资产不涉及嵌套资管产品、私募基金及其收益权)、资产支持票据(不含次
投资范围 级,其资产不涉及嵌套资管产品、私募基金及其收益权);以上投资标的均包
括永续品种。
2)货币市场工具、公募基金和存款工具:协议存款、同业存款、债券回购、
货币市场基金及公募债券基金(包括受托人关联方及投资顾问及其关联方发行
和管理的基金)。
(2)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本计划投资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
资顾问的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目标资管产品),目标资管产品可以
为证券公司及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基金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及期货
公司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
(3)信托业保障基金。
(1)本信托的投资比例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含
投资范围中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货币市场工具、公募基金、存款工具、固定收
益类资管产品)占信托财产总值的 80%-100%。
(2)本信托投资的同业存单发行主体评级在 AA+级(含)以上;可转换债券及可
交换债券信用评级在 AA 级(含)以上(无债项评级则参考担保人评级,无担
保人评级则参考主体评级);项目收益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
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主体或债项或担保人评级需在 AA+级(含)以上;短期融资
投资限制 券的债项评级为 A-1 级或主体评级为 AA+级(含)以上;其他信用债的主体或债
项或担保人评级需在 AA+级(含)以上;本合同的债项评级、主体评级、担保
人评级要求均不参考国外评级和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级。
(3)按成本计,本信托投资于货币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信托财产净值的 100%,
投资于公募债券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信托财产净值的 25%。
(4)按市值计,本信托在存续期间投资于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发
行的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合计不超过信托财产总值的 90%。
(5)不得直接投资于二级市场权证、股票。
(6)受托人有权适时开展/停止债券正回购业务,但本信托财产总值不得超出信
托财产净值的 200%。
(7)本信托投资于单一债券数量不得超过该债券发行总量的 20%。
(8)单一发行人发行债券的持有比例按市值计算不得超过信托财产净值的 25%。
(9)本信托投资于存款、债券逆回购、场内货币市场基金、债券等标准化债权
类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信托财产总值的 80%。
(10)本信托投资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在转股期内允许转股,但转股后
的股票市值不得超过本信托财产净值的 10%。
(11)本信托参与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等证券发行申购时,
本信托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信托财产总值,本信托所申报的数量不得超过拟
发行公司本次发行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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