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56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房屋拆迁补偿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第二办公室征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长春市净月区永兴街道永新村靠边王屯的亚泰新城饭店项目地上附属物,房屋总建筑面积为 21,928.54 平方米,货币补偿金额为 152,841,924 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第二办公室征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长春市净月区永兴街道永新村靠边王屯的亚泰新城饭店项目地上附属物,房屋总建筑面积为 21,928.54 平方米,货币补偿金额为 152,841,924 元。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第二办公室。
公司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第二办公室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第二办公室征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长春市净月区永兴街道永新村靠边王屯的亚泰新城饭店项目地上附属物,房屋总建筑面积为 21,928.54 平方米。
上述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吉林启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吉启元评报字[2021]第
001-2Y-GQ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价值时点 2021 年 4 月 1 日,
采用成本法估价后,交易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 152,841,924 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第二办公室
乙方: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标的物及补偿金额
甲方征收乙方位于长春市净月区永兴街道永新村靠边王屯的亚
泰新城饭店项目地上附属物,货币补偿金额为 152,841,924 元。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十五日内,乙方应将房屋及附属物搬迁完毕,并交甲方验收。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经初步测算,房屋及附属物搬迁完成后,预计将增加公司净利润约 4,200 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二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
(二)吉林启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吉启元评报字[2021]第001-2Y-GQ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