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 2020-046 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设立投资基金名称:成都博瑞利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行
政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概述:公司拟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1 亿
元,最高不超过 1.5 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拟认缴出资人民
币 5000 万元(至多不超过 8000 万元)。控股子公司成都博瑞利保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利保”)作为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合伙企业存在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募集足够资金,不能成功设立的
风险。后续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投资
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投资项目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不达预
期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一)设立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提升在文化传媒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发起设立投资基金,该投资基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1 亿元,最高不超过 1.5 亿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拟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至多不超过8000万元),控股子公司博瑞利保作为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10 万元(至多不超过 100 万元),实际认缴额将视最终募集规模予以确定。
(二)本次投资审批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十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投资基金情况
1. 拟设立的投资基金名称:成都博瑞利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2.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具体地址以最终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3.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以最终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4. 本次私募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协会”)备案登记情况:合伙企业将在依法设立后,按中国基金业协会要求的时限完成备案登记。
5.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 存续期间:基金的存续期为七年,自首次交割日(指普通合伙人在首次缴款通知中载明的付款到期日)起算;但经合伙人会议上持有有限合伙企业一半以上认缴出资份额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可延长一年,最长存续期不超过八年(前七年简称为“投资及管理期”,延长的期限简称为“延长期”)。
7. 基金规模:普通合伙人自首次交割日(释义同上)起满十二个月之日前以 1 亿元为目标总认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实际募集情况调整前述目标总认缴出资额,但原则上目标总认缴出资额应不超过 1.5 亿元)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认缴人进行募集。
8.认缴出资:除普通合伙人外,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基金出资额最低为人民币壹仟万元。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应在原始创立签署的合伙协议生效后 1 年内分两期予以完成,其中首期出资不低于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 30%。在普通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当完成相关期间的出资。
9. 基金管理人:博瑞利保为基金管理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71337。
10. 投资方向及投资模式: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大文化产业,包括但不限于影视传媒、体育娱乐、休闲旅游和教育培训领域,以及该等产业通过互联网或移动
互联网方式进行升级改造的领域,对前述领域的企业的投资无投资阶段限制。
本基金允许以股权方式及(或)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可转债的形式进行相关投资,投资范围包括属于上述投资方向领域内的企业及(或)为该领域内的企业或项目设立的投资基金。
11. 投资基金管理模式:博瑞利保为基金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在合伙企业投资及管理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向本合伙企业按照认缴出资总额每基金年度收取 2%管理费;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用。
12.基金管理结构
基金管理结构主要包括合伙人大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顾问委员。
合伙人大会是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听取普通合伙人所作的年度报告,并向基金提出投资战略方面的建议,具体事项由签订的合伙协议约定。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
员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 3 名、外部专家委员 1 名,另 1 名由有限合伙人中
认缴出资额最多的有限合伙人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团队提交的被投资公司审议并作出决定。
基金设 1 名顾问委员负责处理利益冲突及其他相关问题。
13. 投资限制:
(1)在国家禁止投资的领域投资。
(2)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企业债券,但被投资企业上市后有限合伙企业所持股份不在此列。
(3)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自有用途的不动产。
(4)挪用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5)向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
(6)投资于流动性证券、期货、房地产业以及国家政策限制类行业。
(7)法律、法规已禁止从事的其他事项。
合伙企业对单个投资组合的累计投资不得超过人民币三千万(30,000,000)元,总投资组合公司数量应不少于 8 个,投资影视行业资金不高于 30%,同等条
件下,优先投资成都市、四川省内企业。
14.合伙企业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包括投资收益及投资收益以外的收益的可分配收入,按照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在合伙人之间分配,普通合伙人将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获得业绩报酬;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应按如下顺序予以分配:
(1)返还全体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资本;
(2)支付各合伙人优先回报:在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所有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之后,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 100%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该项分配称为“优先回报”),直至各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 8%的年化收益率(按单利计算);
(3)弥补普通合伙人回报:如在向合伙人支付优先回报后仍有余额,则应 100%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直至普通合伙人收到优先回报÷80%×20%的金额;
(4)80/20 分配:以上分配之后的余额的 80%归于有限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
15.对外投资条件
本投资基金将在基金协会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备案登记后,再启动对外投资。
三、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投资事项的高效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投资额的最终确定,签署、修订、补充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协议和文件等。
四、风险揭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要求,合伙企业将在依法设立后,按中国基金业协会要求的时限完成备案登记。
2、合伙企业存在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募集足够资金,不能成功设立的风险。
3、后续在投资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投资项目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不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前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在基金的投资及运作过程中,公司将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将不断完善投资流程及制度,在投前、
投中、投后等时点上控制项目投资风险,严格风险管控,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发现、培育和储备符合主营业务方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项目标的,加快公司发展步伐;同时通过投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兴文化产业,为公司战略转型升级打下基础。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关注本次投资事项进度,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