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三年六月
目 录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2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场纪律......3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5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7三、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2023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
充协议的议案...... 8
四、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8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9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时间:2023 年 6 月 21 日下午 14:30
地点:朗丽兹西山花园酒店(北京市海淀区丰智东路 13 号)
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正式开始,致欢迎辞
二、主持人介绍出席会议来宾
三、董事会秘书报告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出席情况、宣布会场纪律
和计票、监票方式
四、报告人报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并提请审议
五、参会股东对会议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六、股东代表和监票人点票、监票
七、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
八、监票人宣读会议投票的最终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场纪律
为促使本次股东大会的规范、顺利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会场纪律如下:
一、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须为根据本公司会议通知进行有效登记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法律顾问及其他经董事会会前批准出席会议的人员列席会议。除上述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场参加会议。大会主持人可责令下列人员退场:
(1)无出席会议资格者;
(2)扰乱会场秩序者;
(3)衣帽不整有伤风化者;
(4)携带危险物或动物者。
若上述人员不服从退场命令时,大会主持人可令工作人员强制其退场。必要时,可请公安机关给予协助。
二、为确认出席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大会工作人员对出席会议者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被核对者应当给予配合。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开会前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主持人许可。会议内请勿大声喧哗,同时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整为无声状态,以免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与会人员应自觉服从会议主持人的会议安排,围绕会议议程进行审议活动,保持会场的安静与秩序。
五、会议按照召集通知及公告上所列顺序讨论、表决议案。
六、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的股东,应当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有多名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发言时间的长短和次数由大会主持人根据具体情况在会上宣布。股东违反前款规定发言的,大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
七、股东可就议事日程或议题提出质询。股东质询不限时间和次数。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质询:
(1)质询与议题无关;
(2)质询事项有待调查;
(3)回答质询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
(4)其他重要事由。
八、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不附加任何条件;股东及其代表按持股数享有表决权;投票者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表决票,未按要求填写的,作废票处理。
九、会议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投票时,均安排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一名监事、一名律师监票,由监票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十、会议主持人对决议的表决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投票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安排其他符合资格的人员即时点票。
十一、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股东大会决议,决议载入会议记录。
十二、大会议案全部审议并形成决议后,会议主持人可以宣布散会。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大会无法进行时,主持人也可宣布散会。散会后,与会者应秩序离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的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姜梁先生、王亚军先生、阎俊武先生、李艳华先生、杨雨先生、陈雷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遴选及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松岩先生、朱南军先生、唐水源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条件,并且具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被提名的候选人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或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审核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对各候选人分别表决。
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梁,男,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员。历任中国航天电
子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党委书记,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院长,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亚军,男,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员。历任中国航天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现任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阎俊武,男,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员。历任北京神舟
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裁,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副院长,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艳华,男,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员。历任北京遥测技
术研究所所长,北京建华电子仪器厂厂长,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总工程师。现任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党委副书记,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雨,男,1967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员。历任北京航天时代
激光导航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航天十三所副所长、二三〇厂副厂长,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航天十三所所长兼党委副书记、二三〇厂厂长兼党委副书记、北京航天兴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副院长,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雷,男,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员。历任北京微电子
技术研究所所长,北京时代民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副院长,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松岩,男,1963 年 6 月出生,法学本科。历任北京百灵无线电总厂助理法
律经济师,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南军,男,1972 年 5 月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历任北京大学经济
学院经济学博士后,讲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水源,男,1966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员。历任北京理工大
学机械与车辆学院常务副院长,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代理校长,北京理工大学前
沿交叉科学研究院院长。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研究员,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的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戴利民先生、李伯文先生、蒋丹鼎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对各候选人分别表决。
监事候选人简历
戴利民,男,1971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历任航
天时代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总会计师。现任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总会计师,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伯文,男,1967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高级会计师。历任
航天三十一所科研生产处副处长,开发销售处副处长、北京三发高科技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部长,中国航天导航技术研究院办公室主任助理,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监察审计部审计处处长、审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审计与风险管理部部长,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副总经济师、审计与风险管理部部长。现任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副总经济师、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蒋丹鼎,男,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员。历任北京航天
控制仪器研究所副所长。现任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发展计划部部长,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三、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2023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财务公司”)签订 2023 年度《金
融服务协议》已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 2023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相关事项,
经友好协商,公司将与财务公司签署 2023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金融服务协议》第四条“存款服务”第二款中的“财务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变更为“财务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的每日最高限额为人民币柒拾亿元”。
2、除上述条款外,《金融服务协议》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
3、《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日为止。
以上议案提请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