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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79: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600879: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79        证券简称:航天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15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央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中办发[2021]20 号)、中组部和国资委联合印发《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示范本(试行)》国资党发党建[2021]54 号)、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关于更新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要求进公司章程指引的
通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原章程“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拟修改为“第一条  为维护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原章程第十一条拟删除“公司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公司党委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
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对董事会或总裁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裁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3、拟增加“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具体条款内容如下:

  “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

  第一百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任期届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9-11 人,设党委书记 1 人,党委副书
记 1 人或 2 人。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本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重大举措;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围绕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培养开发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党建工作重要制度的制定,党组织工作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

  (八)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组织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九)其他应当由党委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前置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上级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经营计划的制订;

  (三)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投资方案,或者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或者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

  (五)公司重大的融资方案;

  (六)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公司建设重大工程、预算内大额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等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事项;

  (八)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九)重要改革方案,公司及重要子公司设立、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

  (十一)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订方案的提出,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十二)公司考核分配方案、中长期激励计划、员工持股方案、员工收入分配方案;

  (十三)公司民主管理、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权益方面的重大事项;
  (十四)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

  (十五)公司重大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

  (十六)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

  (十七)其他需要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第一百零五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

  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以后各条序号顺延。

                  公司章程拟修改的内容前后对照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为维护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  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根据《中华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十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
设立党委,并按规定设立纪委,建立党的工
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
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公司党组织工作和自
身建设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
规定办理。公司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十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公司党委保证 设立党委,并按规定设立纪委,建立党的工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 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公司党组织工作和自层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 身建设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对董事会或总 规定办理。
裁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
者向董事会、总裁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
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
建议;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
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
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第五章公司党组织

              增加内容                第一百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
                                      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航
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任期届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第一百零二条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9-11人,设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 1 人或2人。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本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重大举措;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围绕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培养开发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党建工作重要制度的制定,党组织工作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
(八)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组织等方面
的重要事项;
(九)其他应当由党委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前置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上级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经营计划的制订;
(三)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投资方案,或者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方面的重大事项;(四)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或者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
(五)公司重大的融资方案;
(六)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公司建设重大工程、预算内大额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等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事项;
(八)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九)重要改革方案,公司及重要子公司设立、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
(十一)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订方案的提出,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十二)公司考核分配方案、中长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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