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4 号”文《关于核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洛阳玻璃”)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7,134,531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99,999,993.29 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 15,999,999.95 元(不含增值税 15,094,339.58 元),扣除此项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83,999,993.3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2-00042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于 2021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和限售手续。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99,999,993.29
减:保荐承销费 15,999,999.95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1,983,999,993.34
减:募投项目支出 1,686,599,070.32
减: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支出 1,016,418.00
加:募集资金理财收入 1,544,439.28
加: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冲减银行手续费) 1,111,825.17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99,040,769.47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298,740,769.47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9,040,769.4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
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了 7 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本公司、保荐人中信证
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材(合
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桐城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中建材(合肥)新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源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58060078801500001018 60,949,139.94
高新区支行
中国建材桐城新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309075029300242273 123,439,840.20
源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桐城支行
中国建材桐城新能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
源材料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269629666600000093 114,651,789.33
庐江支行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463050100100085532 0
公司 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463050100100085532 0
公司 公司郑州分行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1101011801340292 0
公司 公司郑州分行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58577268055 0
公司 公司洛阳分行
合计 299,040,769.4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686,599,070.32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1年9月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562,824,076.98
元。本次置换已经2021年9月1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第六次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
信专审字[2021]第 2-10095 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向合肥新能源、桐城新能源增资
2021年10月18日,经本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使用
募集资金向合肥新能源增资人民币60,000万元,向桐城新能源增资人民币80,000
万元,用于两公司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建设。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六次监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
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
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
保本要求的低风险投资产品。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协定存款)收到的理财
收益1,544,439.28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收益类 终止日
产品类型 型 银行 购买日期 期 期末余额
单位协定存 固定收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1/9/30 尚未到 60,849,139.94
款 益 司合肥分行 期
单位协定存 固定收 2021/9/30 尚未到 123,339,840.20
款 益 中国工商银行桐城支行 期
单位协定存 固定收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庐江支 2021/9/29 尚未到 114,551,789.33
款 益 行 期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起将本部募集资金账户中闲置的利息收
入1,016,418.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自查发现相关情况后,于2022年3月24日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3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使用1,016,418.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幕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起将本部募集资金账户中闲置的利息收入1,016,418.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自查发现相关情况后,于2022年3月24日将该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补充确认公司使用1,016,418.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除前述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洛阳玻璃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 2021 年
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