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 2021-062 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 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城新能源”)。
增资金额:向合肥新能源增资人民币 60,000 万元,增资完成
后合肥新能源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6,8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86,800万元;向桐城新能源增资人民币人民币 8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桐城新能源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3,338.898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3,338.898 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21 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增资,使用募集资金 8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桐城新能源增资。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4 号)核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97,134,53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0.59 元,募集资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999,999,993.29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6,346,353.28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983,653,640.01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 2-0004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计划使用 实施主体
号 募集资金
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
1 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 60,000.00 公司
项目
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
2 司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 80,000.00 限公司
料一期项目
3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58,365.36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鉴于合肥新能源及桐城新能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改善全资子公司的资本结构,更好地推动募投项目进展,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合肥新能源及桐城新能源增资。增资完成后合肥新能源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6,8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86,800 万元,桐城新能源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3,338.898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3,338.898 万元。
本次增资方式为现金增资。增资款将根据合肥新能源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及桐城新能源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
材料一期项目的进度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期进行增资。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合肥新能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1 年 3 月 4 日
注册资本:26,800 万元
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 601 号
法定代表人:章榕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玻璃,深加工玻璃研发、生产、销售;技术进出口;太阳能光伏产业相关企业的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合肥新能源 2020 年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33,816.05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83,970.69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9,845.36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0,317.3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580.05万元。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62,201.04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104,488.24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57,712.80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50,778.9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7,867.44 万元。
2、企业名称:桐城新能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0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资本:13,338.898 万元
公司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经济开发区北三路
法定代表人:章榕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光热材料、组件及配套产品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桐城新能源 2020 年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77,390.63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43,624.35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3,766.28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6,601.28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8,846.80 万元。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25,714.27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87,727.71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7,986.56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0,873.32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4,220.27 万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进一步改善子公司的资本结构,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公司以向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合肥新能源及桐城新能源均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2021 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建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向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合肥新能源、桐城新能源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及桐城新能源增资,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
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改善合肥新能源及桐城新能源的资本结构,保障两个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合肥新能源及桐城新能源进行增资,有利于改善子公司的资本结构,是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建设。
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